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可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1、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望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屋折价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但这不是绝对的,要求一次性支付也是有相应法律依据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在司法实践中,抚养费的支付一般是定期给付,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的比较多。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

在对方有经济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一是出国、出境人员;

二是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

三是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

四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END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之规定:抚养费一般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现行司法实践中,除非对方有能力且同意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形,一般情况下法院都是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按月支付抚养费。



因此,张女士可在离婚诉讼中与对方协商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同时,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4、关于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问题,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在离婚、抚养纠纷类案件审判实践中,双方能够成功协商抚养费的只占很小一部分,大多数依靠法院裁判。关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从该《意见》可以看出,抚养费的给付以定期给付为一般情况,一次性给付为特殊情况。而一次性给付的适用标准为“有条件的”,审判实践中往往以具备完全给付条件的标准选择适用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该意见的出台背景是在1993年,时值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发展尚处于基础阶段,人口流动性不强,老百姓经济状况比较差,审判实践中适用完全给付条件的标准并无不妥。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今天,人口区域流动性日渐增强,而社会道德教育又相对滞后,抚养费执行到位率低下,再以具备完全给付条件且选择适用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标准裁判此类案件。笔者认为,已无法保障抚养费给付请求权的实现,以及维护未成年人生存权,更无法使得此类案件的裁判结果达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认为只要满足以下三种条件就适宜或者应当适用抚养费的一次性给付:1、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人具备完全一次性支付的能力,而是否具备这种能力,需要对义务人的收入能力、财产状况和负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来确定;2、适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无损他人的合法权益,若对已经进入或即将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人实现债权造成影响,对他们而言是极其不公平的,此种情况下就不能适用一次性给付抚养费;3、管理抚养费的一方不会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这可以通过对管理人的经济状况、道德水准等进行综合评估,降低管理人实施侵害、挥霍抚养费的风险,增加对其监管的可能性,若管理人自身经济困难或存在赌博等恶习,那么其侵害、挥霍抚养费的风险性就极大,不宜将巨额抚养费交到他手中。



  综上所述,为适应新时期下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道德的提升,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离婚、抚养类纠纷案件中的抚养费执行到位率。笔者认为,可以适当放宽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标准,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方面的条件,就应当适用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中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从这一规定来看,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故对于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应否予以支持存在争议。

法官认为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具有更高的现实意义。

父母离婚后,虽然离婚的法律文书中保障了未成年子女获取抚养费的权利,然而这一权利的实现仍面临着较大的风险。由于父母离婚时存在激烈矛盾或为争养子女闹得不可开交,离婚后常常出现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故意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再者离婚后给付抚养费的一方由于客观原因或突发事件致使经济状况陷入困境,从而造成无力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另外给付方也可能由于其他非主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的情况出现。这些情况会对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造成极大的影响,甚至于会因为年年追要抚养费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影响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因此,在给付方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要求承担抚养费的一方将抚养费用一次性付清,能够最大程度的降低抚养费的支付风险。此外,抚养费用一次性给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司法成本的投入。父母离婚后分期支付子女抚养费用的,一旦出现拖欠现象,在另一方自行追要无果的情况下,必然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基于现实情况,基层法院法官数量有限,人力、物力都很紧张,抚养费用的分期给付、多次履行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增大工作压力,增加司法成本的投入。

而抚养费用的一次性支付,不但能够减少未成年子女获取抚养费的风险,同时避免了离异双方在抚养费问题上的纠纷,减少追索抚育费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必然大大节约司法资源。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不仅能够最大程度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审判实践中应当优先予以考虑和适用。

但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并不意味着承担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一方抚养义务的完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规定,当社会情势发生较大的变化,已支付的抚养费用明显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时,或发生意外情况,已付抚养费无法支付子女意外增加的费用时,未成年子女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加抚养费用,以维持未成年子女正常的生活。

6、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因此,律师应注意,在书写离婚协议中,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用单独列出,抚养费一般会被法院推定为包括教育、医疗费用在内的。但是,如果离婚后,孩子发生较大的医疗、教育费用,可以另行起诉要求非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关于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提起追索抚养费之诉的问题,深圳市高级人民法院规定:“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以另一方长期拒付抚养费为由请求另一方支付起诉前的抚养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夫妻确实已经分居的除外。”

   该条同时规定,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未提出抚养费请求,离婚判决书也未明确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判决生效后,直接抚养方以子女名义起诉请求另一方负担离婚判决后至其起诉前的抚养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同时,深圳中院的意见还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仅约定子女由一方抚养,未约定另一方负担抚养费,一方在协议离婚后以子女名义起诉请求另一方负担协议离婚后至起诉前的抚养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抚养费数额,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未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以子女名义起诉请求该方负担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协议应经明确约定抚养费给付期限,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
    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一、家暴离婚财产可以按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分割: (一)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


·一、自动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自动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无论多长时间都不能自动离婚,因为离婚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婚。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是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两年。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分居只是认定感情破裂的因素之...


·一、离婚第一次开庭会问财产情况么?
    一、离婚第一次开庭会问财产情况么?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涉及到财产分割第1次开庭时就会询问财产情况,第1次开庭时,法官有可能会询问的问题包括: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一般需要自己称述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


·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协议由谁写?
    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协议由谁写? 双方都要写。甲方付清约定费用后跟乙方以及子女的抚养、教育、上报户口等再无任何关系,也无须承担子女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方支付任何费用。若乙方违约,则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终止对子女的抚养权。 二、协议书模板 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双方愿意共同遵照执行此非婚...


·证明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
    证明家庭暴力证据有哪些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大家参考: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


·一、养父找养女要抚养费可以吗?
    一、养父找养女要抚养费可以吗?需要注意的是,养父找养子女要的是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养父可以找养子女要赡养费,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因其是养子女而与亲生子女有所区别。在收养关系成立后,生父母对养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相应的养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抚助的义务。在法律上主要还是看养子与生父母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如果养子不支付赡养费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夫妻财产协议离婚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财产协议离婚书包括哪些内容?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8、违约责任;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


·和精神病妻子离婚需要给予补偿吗?
    和精神病妻子离婚需要给予补偿吗?和精神病妻子离婚需要给予补偿,由于其患有精神病的原因,故此若是离婚可能会影响该公民以及其监护人的生活,故此丈夫若是想办理离婚手续,此时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在我国,另一方主体是精神病人,并不能成为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理由。二、一方有精神病如何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