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在经济诈骗中,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是比较常见的犯罪类型。因为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都会导致受害人的财产发生损失,为此不少人都将两者混为一谈。其实,两者除了在主观方面有相同之处外,是有本质区别的。那么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资料为您做了一个总结。

一、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来看,两罪的主观方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主观目的是为了取得对受害人财物的永久所有权。但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亦存在着根本区别,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方式不同。集资诈骗罪中行为人的行为是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骗取他人资金,而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行为是通过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在犯罪对象上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社会公众资金,而合同诈骗罪则是合同当事人的财务。另外,从犯罪客体方面来看,集资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而合同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
二、集资诈骗的表现都有哪些?
1、携带集资款逃跑;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三、集资诈骗犯罪的危害是什么?
集资诈骗犯罪行为是以集资的面目挤入合法资金市场的,侵犯的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因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具有一定的广泛性。被骗人数的广泛性,也是集资诈骗罪的重要特点之一。而普通诈骗罪的行为人也可能一次行为诈骗多个被害人。如果行为人以借款为名多次诈骗了众多受害人,但每次诈骗的却是特定个人或单位的钱款,即使受骗人数众多,也不能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因此,要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属于集资诈骗,必须能够证实行为人实施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对未实施此行为的诈骗行为,应认定为普通诈骗行为。由此可见,在主观方面,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两者的共同之处。但是在具体犯罪实施方式、犯罪对象及犯罪客体方面,两者是不同的。集资诈骗的是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手段获取资金,而合同诈骗是行为人通过签署虚假合同的方式骗取财物。另外,集资诈骗的犯罪对象要比合同诈骗广的多。



·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有哪些?
    一、国家法律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3月修订的国务院174号令《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周休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规定我国劳动者每周休息二日,即星期六、星期日。《劳动法》第...


·员工入职协议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员工入职协议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作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以入职协议的主要内容对于员工本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有很多的不良商家就在员工入职协议当中有非常多的不公平条款,所以在拿到入职协议书以后不要急于签字,并且本人要提前的了解一下,员工入职协议一般都包括什么内容? 员工入职协议一般都包括什么内容? 员工入职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经双方平等协商...


·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2. 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


·未满多大算童工,聘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儿童、妇女、老人在我国属于特殊群体,国家保障儿童、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并且,立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关保护该类群体的法律法规,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聘用童工是违法的,聘用单位将会受到处罚。那么未满多大算童工,聘用童工具体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什么是童工?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


·误工费伪证要承担什么责任?
    误工费伪证要承担什么责任?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和机动车数量的增加,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在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案件中,一些受害人及诉讼代理人受利益的驱使,虚假陈述甚至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明以获取非分赔偿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工资证明、护理费用证明、误工休息证明、农村人口失地证明等证据是受害人造假的主要对象。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


·工程质量验收的排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验收的排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很关键的一步。工程质量的验收也是工程是否合格的最后检验。很多时候,有一些施工员以为可以蒙混过关,对于工程质量不在乎,这将导致以后的安全问题。我们都应该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引起重视。对于工程质量的验收结果也应该尊重。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修正。接下来,将与您一起分享工程质量验收的排序是什么? 首先是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与组织 ...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么签订
    非全日制用工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小时工,他们是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作报酬的,相对来讲工作时间可能不固定,也比较分散。但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来讲,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要签订的。那究竟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么签订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怎么签订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人形式。这种用人...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可否调岗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可否调岗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