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起诉男方不给抚养费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的义务,如果父母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有时候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会拒绝支付抚养费,此时抚养方就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那么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时,女方起诉男方不给抚养费吗?下面为您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我国《民法典》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费用一方可以拒绝承担。

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周岁为止,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没有支付孩子上大学费用的义务。

二、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进行协商。


二、离婚不给抚养费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三、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总之,父母对孩子都有抚养义务,抚养费的支付义务需要履行到孩子十八岁,如果一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还有更多疑问,请咨询。


·触犯骗贷案怎么量刑处罚?
    骗贷案其实就是指贷款诈骗罪,也就是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采用一些虚假的理由、文件、合同等,骗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信任,从而获得贷款。根据法律中的规定,要求此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认定为犯罪。那一般骗贷案怎么量刑处罚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贷款诈骗罪的成立条件贷款诈骗罪是以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


·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
    报复陷害罪的客体属于此罪构成要件当中的一个内容,在对报复陷害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判定的。那到底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呢?而此罪的其他构成要件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这里的民主权利是指公民的批评权、申诉权、控告和举报权。这些权利是我国公民享有的重要的民主权利,是公民行使管理...


·刑事诉讼法一般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法一般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我国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在一个月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


·危险驾驶罪判决书2023生效时间是多久?
    危险驾驶罪判决书2018生效时间是多久? 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 1、民事判决书: 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2、刑事判决书: 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3、行政判决书: 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2018年危险驾驶罪如何判刑? ...


·领导组织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传销这个词语,许多大学毕业生由于没有工作经验,很容易落入传销组织设下的陷阱,导致经济上的损失,严重的甚至会有生命危险。组织传销的当事人会涉嫌构成领导组织传销罪,那领导组织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领导组织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


·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肯定也是案件不一样,那么参考的法条也是不一样的。贪污受贿罪在我国的刑法和刑诉法当中都是有规定的。不过贪污罪和受贿罪这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在我国刑诉法第394条当中,主要是针对贪污罪的一些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诉法解释全文394条是怎么规定的? 第三百九十四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


·刑事诉讼谁可以申请回避
    刑事诉讼谁可以申请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


·怎么认定诽谤罪,诽谤罪判刑?
    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话会构成诽谤罪。一旦侵害人的行为符合诽谤罪的犯罪构成,受害人要及时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具体来说怎么认定诽谤罪?而在认定之后又该如何对诽谤罪判刑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诽谤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