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法入职规定有哪些内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求职者被单位录用后,按照程序要办理入职手续。这个时候双方会签署劳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就标准着双方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需要注意是事情不少,其中很多在劳动法中有法律依据。那么劳动法入职规定有那些内容?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劳动法规定入职多久签署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试用期是多久?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员工入职后什么时候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为保障社会保险制度的落实,国家制定《社会保险法》明确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目的就是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一般自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用人单位即应该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综上所述,入职手续对于新员工而已非常重要,一些不正规的单位会利用员工对法律知识不了解,在这一环节做手脚,因此,了解一些劳动法入职规定的相关知识,在保护自身权益方面还是比较有用的。按照规定,单位应该在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后一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半年,社保和公积金应该在次月缴纳。



·怎么区别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制和认缴制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重大风险类的公司;实缴制公司一般是指涉及财产安全类的公司,目前仍有特殊法律规定的27个行业实行注册资...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一)、服务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一)服务类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摄影服务、资料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事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快递服务、室内保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其他居民服务、市政工程配套服务、(放地产开发、物业管理1年期) (二)咨询类 房产咨询、商务咨询、旅游咨...


·宁波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一览 1、适用于参保企业: 基本养
    宁波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一览 1、适用于参保企业: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14%;个人——8%;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8.5+0.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不承担; 工伤保险:单位——浮动费率;个人——不承担; 公积金:单位——5%~12%;个人——5%~12%; 2、适用于参保个体...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是什么??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


·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在一个公司中,法人是及其重要的职位,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公司取得利润时也可以获取一定的收益分配。那么,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公司法人的分类又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 关于公司法人的收益分配,每个公司都有不同的规定和标准,应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处理。 二、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


·企业融资有哪些
    企业融资有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为了经营管理的需要,融资活动是较为常见的企业的经济行为,由于企业融资,涉及到各方经济利益的问题,故而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那么企业融资有哪些风险?针对这些风险,相关单位进行了风险分析,提出了一些防范风险的方法,具体来说,该如何防范? 一、企业融资有哪些风险? (一)按风险性质不同分类: 1、违约风险 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


·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流程有哪些?
     在公司需要资金的时候,公司可以进行融资,增资扩股以此来加大自己公司所有的资金,那么对于企业进行增资扩股有哪些方式?一般是让原股东根据原有比例来进行再次投资,或者是再重新找人来加大投资金额,两者都可以进行。 公司增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按原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比例。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这种方法只能用于在原股东范围内增资。邀请出资,改变原出资比例。邀请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