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更换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更换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机动车的使用者是越来越多,我们都知道,要想买一辆好的机动车简单,但是要办理一个好的机动车车牌照却很困难,如果我们已经办理的机动车车牌照,但是如果不小心把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更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更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规,换领机动车号牌需提供的材料为:(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三)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四)号牌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部分必须被收回。二、到车牌登记地车管所办理 (一)补办车牌所需资料:1、车辆行驶证;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车管所现场领取);4、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还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5、携带损坏的车牌。(二)注意事项如需找人代办,需要车主开具《授权委托书》,双方签名,并且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在补办车牌前一定要把车辆的违章记录处理完。三、车管所补办车牌流程 1、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提交资料(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损坏的车牌)→缴费→领取临时车牌 注意事项:如需找人代办,需要车主开具《授权委托书》,双方签名,并且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在补办车牌前一定要把车辆的违章记录处理完。 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的登记证书以及车辆行驶证和破损的车牌,到车辆登记所在地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大厅领取一份申请表,填写完整交纳费用即可以补办,最晚三天就可以拿到新车牌。2、如果本人不能到场,可以签订一份委托书(需要双方签字),委任他人代为办理,在办理时需要代办人携带你们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证书和行驶证。3、更换新的牌照,原号牌不变,成对发放,需要110元费用。我们要知道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更换呢,首先,应该要尽快到车管所去更换车牌照,重新补领新的机动车车牌照。否则按照国家对于机动车的相关规定,你的机动车将不能上路驾驶,因为没有挂机动车车牌照的机动车如果上路行驶的话,按照规定,会一次性扣你十二分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家暴离婚起诉书范文
    家暴离婚起诉书范文因家暴而提出的离婚起诉,起诉状中应当详细地对家暴事实进行描述,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最好能够辅以证据证明,倘若没有具体的证据,详细的描述也更能打动法官。那你知道家暴离婚起诉书范文是怎样的吗?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提供的家暴离婚起诉的范文,供您参考。家暴离婚起诉状原告:?????????? ,女,?????????? 岁,汉族,住址?????????? ,身份证号码...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通过抚养费的形式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是要支付的,除非协议离婚的时候明确规定了可以不支付抚养费。那么如果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 一、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向法院申请强制支付。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


·一、起诉离婚后会不会判重婚罪?
    一、起诉离婚后会不会判重婚罪? 起诉离婚后不会无故判重婚罪的,重婚罪需要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与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能认定重婚,如果没有以上的证据,无法认定为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


·一、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可以追加孩子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


·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一、不受理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 (1)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2)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3)调解...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轮流抚养好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轮流抚养好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的是,双方当事人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确定。这是因为孩子没有成年的话,他的学习和教育,生活,都需要他人的照顾。因此,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他们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轮流抚养好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轮流抚养好吗? 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 随...


·起诉离婚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一方如果决定起诉离婚,另一方则可能会闻风而动,想尽办法在不知不觉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主要有哪些?如果察觉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此时又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 1、私下变卖;2、转移房产;(1)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2)离婚诉讼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常常被登记产权人一方在离婚诉讼前...


·在我国起诉离婚争夺抚养权吗
    既然已经决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起诉离婚,那么相信没有任何一个人说起诉离婚就是为了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通过协议离婚就可以解决事情就没有必要起诉离婚了,本身起诉离婚就是耗时耗力耗财的。可能在生活当中就有人不太了解,在我国起诉离婚争夺抚养权吗?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争夺抚养权吗? 可以通过起诉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1、离婚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如果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