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我们知道,一般公司的信用状况要比政府和金融机构的信用都要差,所以,大多数公司发行债券时被要求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但是,还有少数大公司因经营良好、信誉卓著,也可以发行信用公司债。那么我们所说的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创新创业企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二)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三)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二、企业债券发行程序

(一)发行人形成发债意愿并与发改部门预沟通;

(二)证券公司尽职调查;

(三)发行人内部审批程序;

(四)确定符合市场需求的债券资信增级手段;

(五)相关中介机构完成现场工作;

(六)完成债券资信增级相关手续;

(七)发行人和证券公司签订正式的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八)证券公司和发行人一起完成组建承销团的工作,签订承销团协议;

(九)以证券公司为主制作完成企业债券公开发行申请材料;

(十)由所在地发改部门报市发改委;

(十一)获得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发行核准;

(十二)向投资者初步询价,证券公司与发行人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发行;

(十三)刊登募集说明书;

(十四)债券正式公开发行,机构投资者认购及销售网点发售;

(十五)债券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并验资确认,发行结束;

(十六)向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或证券交易所提出债券交易流通申请。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通过了解可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需要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同时也要满足相应的规定。另外对于投资者来说,在选择证券公司时,一定要看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没有偿债的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的考量。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点击下面的延伸阅读部分。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在我国每个地方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中焦作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来制定了相关补充标准。但是一般来说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是差不多的,至于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会有所差异,那么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关于建筑物、构筑物补偿: (一)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运、...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是怎样的?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公民不能私自占用土地,但可通过出让或转让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是获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最常见的方式。为了能规范的开展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竞拍活动,国土资源部出台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以规范交易者的交易活动。那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具体的规定如下所示。 招标拍卖挂牌出...


·征地补偿分配方式决定内容是什么?
    征地补偿分配方式决定内容是什么? 国家征收人民土地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国民过得更好,但国家征收土地不能强硬地直接进行,而是应该通过补偿被征收人以抚平其对征收决定不满的情绪。但是城市范围不断变大也使得征收土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下面一起俩看看征地补偿分配方式决定内容是什么? 征地补偿分配方式决定内容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在我国异地网络诈骗怎么立案
    在我国异地网络诈骗怎么立案由于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都受到法院管辖地的制约,所以有些公民在遇到网络诈骗以后,由于身处异地,不知道应该怎样解决。实际上单就在我国异地网络诈骗怎么立案的这一问题,就是很多在异地遭遇网络诈骗以后的受害者都非常担心的一个问题,甚至有人会觉得只有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才能报案的。一、在我国异地网络诈骗怎么立案?(一)立案标准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


·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有哪些?
    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有哪些?区别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现主要依据以下规定:1992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出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较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1995年又出台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低价确定办法》规定,协议出让低价根据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级...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随着我国社会市场化的逐步深入,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公司。公司不断壮大的过程中,为了跟上发展的脚步,成立分公司就是一种有效的办法。那么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异地成立分公司流程: 一、 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有哪些?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有哪些?一、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二、土地一级开发流程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


·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哪些?
    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有哪些?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一定土地面积的使用权时,处于某种利益的需要,可以将土地流转给他人使用,不同类型的土地的流转方式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农民流转土地使用权的形式。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主要有七种形式: 1、土地转包 指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