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发包合同 定义 我国近几年的建筑事业逐渐发展,我们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建筑工程发包合同 定义

我国近几年的建筑事业逐渐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一栋栋的建立起来。我们知道,建筑就会牵扯到工程承包与发包,两者的方式不相同,建筑承包是建筑方承包给工程方,那么建筑工程发包合同 定义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

建设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活动。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招标发包可以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下列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1、政府投资的工程。

2、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3、国有企业投资或者控股的工程。

4、集体企业投资或者控股的工程。

5、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赠款。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二、建筑工程发包合同条款定义

在下文所定义的合同中,下列用词及词句,除非上文下理另有所指,否则应具有据本条所指定的涵义:

(a)“雇主”指

(b)“承包商/承包人”指由雇主聘用 完成精

装修工程之施工单位及取得其资格的合法继承人,而不是承包商之任何其他受托人(除非取得雇主同意)。

(c)“建筑师/设计单位”指 。

(d)“监理单位”指 。

(e)“承包商”指 。

(f)“其他承包人”指由雇主直接雇用进行和完成不构成本合同部分的专业

工程的人员或公司。其中“总承包商”用词不适用于本合同文件。相应内容完成由雇主协调完成。

(g)“政府”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h)“有关部门”指对工程具有任何管辖权或其系统与工程连接或将连接的

任何政府部门、当地有关部门和/或市政配套或法定企业。

(i)“法令或法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所颁布的法例和规例。

(j)“合同金额”指在合同协议上注明的金额,并可按在下文的规定予以增

加或减少。

(k)“规范”指合同文件中引用的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国家规范及

待业标准。

(I)“工程”指合同条件、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其他合同文件内所说

明,并包括为完成工程所需之人工、物料、工具、施工机械等。

(m)“合同图纸”指合同文字中引用的合同图纸以及由雇主和设计单位以

书面批准的对该类议标图纸的任何修改,以及随时右由雇主和设计单位以书面提供或批准的其他该类图纸。

(n)“现场”由雇主提供的和将实施工程的地点及合同中特别指明组成工地

部份的任何其实地点。

行文至此,相信您在我们的文章之中对于建筑工程发包合同 定义的相关内容已经有所了解了,我们都知道兼职工程项目有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当双方发生纠纷时,以此为法律依据。国家对于工程承包方面也有相关的规定,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欢迎咨询。


·担保公司的概念是什么?担保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担保公司的概念是什么?担保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担保公司的概念 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二、破产清算的清算程序 依《中华人...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
    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怎么算?一个分公司破产员工赔偿有哪些?这些钱又应该怎么算?相信这是许多破产人员想要了解的问题,今天法律我们将为各位大概讲解一下,希望能对广大朋友能有所帮助。一、分公司破产,公司会赔经济补偿金吗?用人单位破产,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十六条)。...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一、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


·破产清算账本丢失怎么办
    会计帐簿是一个公司非常重要的记录文本,它是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反映,而且公司进行下一年度的预算以及计算公司盈利和亏损都需要依赖会计账簿,由此可见,会计账簿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十分重要。但是有时候公司出于一些不良目的,比如想要作假帐从中牟利,一些公司会故意隐瞒账簿,或者公司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由于疏忽导致账簿丢失,这种行为会给整个公司以及与公司有关的人们造成巨大损失。那么,破产清算账本丢失...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职工可以获得哪些赔偿企业破产,受害者不仅仅只有公司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等,公司的员工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他们失去了收入的来源。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破产的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解答破产清算企业如何赔偿安置职工的问题。一、职工应获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破产清算章节 第一节 破产宣告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八条破产...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损失有哪些方面 一、破产清算损失有哪些 1、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减少金额; 2、处置清算财产过程中取得的财产变卖收入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3、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和重新确认债务中发生的负债的增加金额等。 二、流动性损失 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interest holders)手中的金融凭证 (债券、银行债务、商业信用和股票等)面...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工资怎么办?
    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工资怎么办? 企业一般都是在经营不善的时候,资金周转不过来的时候,面临破产,到了这种尴尬的境地,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清算结果不够支付员工工资是很正常的情况,那么这时候该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工资的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工资怎么办 公司倒闭,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后,员工工资将优先支付。 即公司财产变卖之...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