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调解书格式是什么样的呢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工作的过程中,都会有矛盾发生。有矛盾就需要解决,调解是解决矛盾的一个很好的方式,调解有时候能高效地解决事情。调解能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时间。调解达成以后就需要草拟一份调解书,但是调解书格式要求是非常严格的。我们将详细介绍调解书的内容,以便您更好地了解调解。
一、调解书格式是什么样的

(一)首部
1、标题标题分两行写明法院名称和文种。2、编号写在标题右下方的位置。写明:“[年度]×民×字第××号。”3、当事人情况如系一审的调解书,应按顺序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自然情况。如系二审的调解书按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顺序写。如系再审的调解书按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的顺序写。具体写法与一审、二审、再事判决书相同,可分别参照。4、案由即写明案件的性质。如“婚姻纠纷或购销合同纠纷或损害赔偿”等。
(二)正文
1、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如系二审或再审调解书,在其之前还应写上诉人提起上诉的情况和再审的提起情况。案件的事实可写法院确认的事实。如果案件是在法院受理后,尚未开庭情况下,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和事实清楚,并经双方同意而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的事实可写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无论是哪种情况,事实都应当写得简明扼要,不必像判决书那样写得过细。2、写明调解达成协议的内容。协议内容是指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它是调解书的核心内容。在事实写完之后,应另起一段,写明如下一段文字:“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而后,用分条分项式写明协议的具体内容。最后,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书送达前,如有一部分已执行,在本协议内容中,应将已执行的那一部分也写入调解书协议内容中,并加括号注明(已执行)。
(三)尾部
首先写明法院对协议内容予以确认的态度及调解书的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之后由审判庭人员署名,注明制作日期,加盖院印,书记员署名,左方打出“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校对戳。
二、调解协议书包含的内容

1、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即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如果被告向原告提出反诉的,调解书中也应当列明。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还应当写明第三人的主张和理由。
2、案件事实
案件事实即当事人之间有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和双方争执的问题。
3、调解结果
调解结果即当事人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其中包括诉讼费用的负担。就是对调解书的重视,也是写好调解书的关键所在。调解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您的行为作出一种约束,您也要严格的遵守。如果有一方不遵守调解书的内容,另外一方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对方按照调解书的内容继续履行责任和义务。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会同外界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像应收账款、利息收入都是债权的体现,而应付货款、银行贷款则是企业的债务。企业应该定期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及时结清拖欠的债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那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下面我们结合这篇文章大致了解下吧。 一、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就是在...


·夫妻离婚无其它债权债务的解释
    夫妻离婚无其它债权债务的解释 一、离婚证办理地点在哪里? 离婚证办理地点根据夫妻双方意愿而定。 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那么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 2、夫妻双方诉讼离婚,原则上应当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办理离婚; 二、离婚证办理有哪注意事项? 1、协议离婚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果能在达成协议,那...


·借款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办?
    借款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办? 一、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二、未约...


·公积金贷款抵押手续要多久
    公积金贷款一般在二十天内可以审批下来。公积金办理贷款,工作人员一般就是告诉你十天十个工作日,也就是二十天。首先拿着你的购房合同和公积金卡。户口本,身份证,去公积金递交。审核一般在3至5个工作日。审核结束后去公积金,签借款合同,然后等待放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


·买卖合同违约金条款有哪些?
    买卖合同违约金条款有哪些?在实际生活中,基本上每一个经济行为,都存在买卖合同。那么买卖合同违约金条款有哪些?对于很多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的人来讲,知悉违约责任条款才能知道对方是否有违约情况的出现,违约时能获取哪些赔偿。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
    现在很多公司在面临融资困难的时候,都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筹集资金。按照规定,公司发行证券必须要按照严格程序进行,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就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这样的话,公司负责人是要被判刑的。那么,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怎么判?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


·合伙企业法人对外借贷可以吗?
    合伙企业法人对外借贷可以吗?资金拆借是一种临时调剂性借贷业务,是缺头寸的向多头寸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那么针对合伙企业法人借贷有哪些规定呢?关合伙企业法人对外借贷的禁止性规定的内容是什么?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合伙企业法人对外借贷可以吗? 一、我国《公司法》第60条第1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的,责...


·债权债务纠纷案例
    债权债务纠纷案例 一、案例 近日,旌阳区新中镇妥善调解了一起涉及金额巨大的债权债务纠纷。在村调委会、镇司法所的耐心调解下,最终保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得矛盾成功化解。 新中镇茶店村4组的张某与梁某是多年的好友,两家人关系也一直不错。2011年,两家共同投资承包一项建筑工程,并约定由张某负责购买工程材料,梁某组织施工。然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相互之间的信任,很多账目并未严格清算...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