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息罪定义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趋发展,我国公民对法律意识和保护个人切身利益都在不断提高,尤其是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而导致公平的财产和个人隐私受到侵害,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那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息罪定义是什么呢?本文我们就为您介绍。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从该条的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该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意,即明知公开、泄露他人信息会侵犯他人的权益和危害社会,却仍然去实施这种行为的心理状态。
日本2003年颁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中的个人信息,是指根据包含在该信息之内的姓名、出生年月日等其他记录,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由于我国尚无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公民个人信息没有明确的规定,修正案也没有对公民个人信息作出界定。一般来说,公民个人信息是指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的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职务、学历、民族状况、婚姻状况等相关信息。但笔者认为,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对象的个人信息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个人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对象必须是一旦泄露即可能导致公民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的信息。因此,在这种意义上的个人信息应是本人不希望为一般人所知晓,具有法律保护价值的能反映公民个人生理及身份特征、社会生活经历及家庭、财务状况及社会生活过程中取得、采用的个人识别代码。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是主观上不希望他人知晓,
二是具有法律保护价值的,
三是一旦泄露即可能导致公民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的。
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公民个人信息范围的界定
《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是这样规定的“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从该条文的规定看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有一个修饰语句,“上述信息”, 那么它应当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但在实践中除了上述几类行业所掌握的个人信息外,还有很多包含公民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与公民个人存在关联并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同样对公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构成严重威胁,如从房地产销售渠道流出的购房信息、从保险公司流出的客户信息等等,这些公民个人信息被窃取或者被非法获取,情节严重的也应该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笔者认为,只要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均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而不局限于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部门和行业掌握的个人信息。
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中 “非法获取”行为的认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首先是“非法”, 非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本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信息, “窃取”和“其他方法”。“窃取”指秘密盗取。“其他方法”指“窃取”之外的非法获取手段。“其他方法”具体有哪些表现刑法没有规定,实践中表现形式多样。但不论何种形式,在性质上都应当与窃取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而且应具有一定的主动性,除窃取(包括偷拍、秘密录音、秘密跟踪调查等)之外,通过骗取、利诱、胁迫、抢夺、抢劫、恐吓、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等法律明文禁止的手段而获取的,均可视为“非法获取”。
五、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情节严重的认定。
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掌握的“情节严重”标准,应从非法获取信息的目的、犯罪手段、信息的用途、犯罪后果、获取数量及获取次数等方面进行判断。具体而言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来说,具有以下情节的,可以判断为“情节严重”,一是利用的获取信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二是给公民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三是严重干扰被害人的正常生活或严重影响被害人名誉(包括致使受害者精神失常或自杀),四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手段恶劣的,五是利用所获信息从中获利,数额较大,六获取信息数量较大,或是获取信息次数较多的。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所总结的有关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息罪定义。以非法手段获得他人信息,并且还公开泄露他人信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危害社会治安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泄露他人信息不仅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更有可能触犯我国法律。



·一、交通事故后私了赔偿分歧大可以报案吗?
    一、交通事故后私了赔偿分歧大可以报案吗?可以进行报案的,交管部门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处理:第一种途径是推定事故责任。推定事故责任是说公安交管部门在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时,或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无法认定交通事故时,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证据灭失,难以确认事故责任时,对当事人应负何种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行为。当事人因“私了”不成后再去...


·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一、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 在准备完所有的材料之后,更换过程其实比较简单。 (一)排队拿号 拿完号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在这里给您一个小贴士,尽量避开中午11点-下午1点这个时间段,因为在此期间服务窗口的数量可能开的会比较少,排队时间更长。由于实行过号不候的政策,所以排队期间最好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二)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的过程...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通知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通知是怎么规定的?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


·汽车入股合作合同怎么写
    汽车入股合作合同怎么写 汽车入股合作合同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 (以下简称“ ”)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


·交通事故找谁来赔偿
    要是生活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对于其中的受害者来讲,此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进行赔偿。而这个时候,除了要知道具体的赔偿标准外,同时还要了解清楚到底交通事故找谁来赔偿。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找谁来赔偿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


·车祸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车祸要赔偿精神损失费吗一般来讲,在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中,只有在受害人构成残疾乃至死亡的情况下,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得到相应赔偿金额。所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应该到专门的伤残鉴定部门进行评定,如果构成残疾,就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或者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要求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车祸精神赔偿金...


·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是哪一种 在我国,运输危险物品和一些大型
    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是哪一种 在我国,运输危险物品和一些大型的货物运输都是需要办理营运证的,如果没有营运证,那是要进行罚款并且处罚的。但是也并不是说生活当中所有的车辆都是要办理营运证的,比如说像家里面的私家车,肯定就不需要办理营运证。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是哪一种? 一、不需要营运证的货车是哪一种? 为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或者个人生活服务的或者仅在工矿...


·购买车险中商业车险怎么计算
    购买车险中商业车险怎么计算 一、车辆损失险保费的计算 1、足额投保: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车辆使用年限、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保费=基础保费 (实际新车购置价-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的起点)×费率。如:假定另一投保车辆的车龄为4~5年、新车购置价为25万元,则其所属的新车购置价档次同样为20万~30万元档;在费率表上查得对应的基础保费为21...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