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弃罪造成死亡怎么处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遗弃是一种不好的现象,但是从过去到现在都时有发生,有抚养义务但是拒绝抚养遗弃后造成恶劣影响的,就造成了遗弃罪,遗弃罪按照规定是会受到一定的处罚的,但是如果遗弃罪造成死亡的话,那么就属于遗弃罪里面十分恶劣的情况,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至于如何制裁遗弃罪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

一、遗弃罪造成死亡的处罚
1、遗弃致人死亡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遗弃罪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三、遗弃罪所说的抚养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律上的扶养义务是:
1、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4、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相教育的义务; 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均与生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相同,但是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生父母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5、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6、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扶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无论是什么罪造成他人死亡,都会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当然遗弃罪造成死亡更是如此,在处罚遗弃罪之前要先判断是否遗弃罪,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的但是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而且遗弃的情节十分恶劣的,这就是属于遗弃罪,一旦定罪为遗弃罪,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制裁的力度根据遗弃的恶劣程度和实际情况等等而定。



·如何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
    从我国刑法对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处罚规定来看,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应该怎么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呢?一起来看看下文吧。 一、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 车、汽车、...


·一、买房交2万定金如何退还?
    一、买房交2万定金如何退还?如果想退房退款,必须与对方协商。如果经过协商,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买房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的损失,所以,定金一定不能退还的。但是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双倍定金返还。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具体如下: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2.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


·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方面产生纠纷的,多数都是因为赔偿问题而产生的。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处理。那此时想要获得有利的判决,就需要收集相应的证据。那么起诉交通事故赔偿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


·被别人故意撞我车判刑吗
    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在后续伤势情形较为稳定时,再开始与对方协商后续赔偿事宜。 在交强险来的范围内,只要肇事车辆被认定有任何责任,受伤者可以先在交强险中可以获得理赔,此时是无须计算双方责任比例的,超过交强险的部份,再由有责任的人依照须负担的比例理赔。 交强险赔偿限额: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


·发生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就是去与对方协商之后就是等待交警的处理
    发生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就是去与对方协商之后就是等待交警的处理了,但还有一点,那就是在等待处理之后还需要去保险公司定损,但是很多人就会有一个疑问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全赔吗?我们整理了有关这个问题的介绍,一起来看一下吧。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的注意事项 (一)报案要及时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就要保护现场、抢救人员并及时电话报案。向交通管理部门122和保险公司报案外,事故之后还...


·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
    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一、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


·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如何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