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交易要交费吗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二手房交易要交费吗一、二手房交易要交费吗
买方作为购房的一方,需要缴费费用的种类比较多,比较繁杂。因此,下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1、交易手续费:以5元/平方米计算,买方承担总费用的50%。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3、契税: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算缴纳。
4、权证印花税:5元/本。
5、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100元/件;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300元/件。(注:不仅住宅与非住宅有区别,而且有无抵押贷款也不同。若与规定不符以有关规定为准。)
6、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付,买卖双方付费总和不超过成 交价格的3%。
7、维修基金:物业公司提供维修基金账户中卖方个人缴纳的剩余部分。 买方缴纳的其他相关费用
二、卖方需要交纳什么费用,交多少?
相对来说,卖方需要交纳的费用种类比卖方要多。主要有:
1、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每平方米计算,5元/平方米, 卖方承担50%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3、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买卖双方付费总和不超过成 交价格的3%。
4、转产费:如果房屋是使用权房,则必须转成产权房才能进行交易,所有费用由卖方独自承担。转产费一般由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是根据房屋朝向、房龄、业主工龄等因素进行评定。
三、房屋评估及咨询等应交纳的费用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房屋评估、咨询等,还会因此而产生费用,具体如下:
1、评估费
2、房地产咨询费:按服务形式,分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口头咨询费:按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书面咨询费: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 大小计收。普通的,每份收费300~1000元,复杂的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不得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此项收费标准,属指导性参考价格。
3、公证费。
另外,值得提醒的是,尽管上面基本上把二手房买卖双方需要交的费用都列出来了,但是其中有不少很专业化,因而如果在交费过程中,发现有不明白的地方,比如税费的计算或者转产费、公证费等,建议最好找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咨询,或者请其帮助办理相关的缴费手续。



·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有时会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款的结算问题、
    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有时会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款的结算问题、行政审批问题等而与相对方发生纠纷,但是发生纠纷后如何选择快速有效的办法来解决问题才能避免或挽回更大的损失呢,我们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建设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几种。 一、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有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两类。 二、建设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和解 ...


·被用工单位无故辞退应怎赔偿
    被用工单位无故辞退应怎赔偿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


·聘用公司法人协议怎么写
    聘用公司法人协议怎么写 公司法人的担任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都是必须的,因为国家有关法律对此有着强制规定,但是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有的企业因为缺乏相关的条件使得企业的拥有者无法获得企业法人的注册,此时如果企业想正常经营下去,那么就得聘用工司法人,可是聘用公司法人协议怎么写呢?我们将为你解答。 聘用公司法人协议怎么写 法定代表人聘任协议 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收聘...


·人们在工作中难免会磕磕碰碰,造成工伤,而工伤赔偿往往是人们关
    人们在工作中难免会磕磕碰碰,造成工伤,而工伤赔偿往往是人们关注的要点,只有在时效内的赔偿才是有效赔偿,如果在时效外则不会得到经济赔偿,那么工伤赔偿时效到底该怎么算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工伤赔偿时效该怎么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不满一个月入职工资如何算?
    通常情况下,员工办理入职时,会和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将员工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事项写清楚。一些员工刚入职不久就提出离职,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单位要将工资结算清楚。那么不满一个月入职工资如何算?下面我们给广大员工普及下相关知识。一、不满一个月入职工资如何算?算工资的时候一定要知道日工资计算公式: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一,法律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
    一,法律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哪些工作 禁止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范围主要是: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包括:森林代木、归楞及流放作业,凡在坠落高速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高度进行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其他对未成年工的发良成长有影响的作业。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


·一、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还需要注意的是:“醉酒或者吸毒”和“自残或者自杀”,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和结论性意见的除外。前述法律文书不存在或者内容...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是多久?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期限一般是三年,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