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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二)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及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九、以上侵权行为,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诉前应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对可以用哪些证据确定权利人,可以用哪些证据认定侵权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大家在向法律提起确权之诉或侵权之诉前应注意收集这些证据:

    (一)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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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的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

    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2〕31号


为了正确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就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制裁
    民事制裁,是人民法院依法给予侵权人的非刑事的处罚。民事制裁的主要形式有: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罚款、拘留等。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制裁,是指侵犯著作权的人被人民法院依法给予上述的一项或几项处罚。

    给予民事制裁的侵犯著作权的行...


·审理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律解释
    “审理著作权纠纷适用法律解释”,是指在二OO二年十月十二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由最高人民法院以公告形式在二OO二年十月十五日发布的《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该《解释》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案件的管...


·非法出版物的认定
     非法出版物,是指违反出版物禁载事项规定的出版物。非法出版物的认定和处理,是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清理书报刊和音像市场,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通知》以及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文件,对非法出版物的认定与取缔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 对非法出...


·出版物侵犯著作权的责任
    出版物侵犯著作权,是指出版者出版的作品,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出版物侵犯著作权,由出版者承担侵权责任,其责任大小,根据其过错、侵权程度及损害后果而定。

    出版者在出版作品时,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取得授权,因此,出版者应当对委托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侵权人委托出版的出版物,应依法处置,即出版者对委托人授权、稿件来源和署名...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证据
    证据,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侦破活动中,一切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在民事案件中,可以作为证据的有:

    一、书证;

    二、物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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