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一般来说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从注册那天起,公司负以注册资本金为限度的责任,超出部分不予负责。子公司倒闭,母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与谁是法人没有关系。
母公司需不需要承担子公司破产责任呢?
母公司不承担清偿责任。 全资子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所有民事权利和义务均自行享有和承担。倒闭的,应当从其资产处置中优先偿付职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母公司对此不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上述规定向职工发放经济补偿,但从2008年开始执行,以前的不算。只能给你1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法还另根据破产法,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
子公司虽然说和母公司有着必然的联系,但其实子公司在注册之后,母公司就已经没有必要再为这些负责任。当然,如果子公司倒闭的原因和母公司有直接联系的话,母公司是需要对子公司负一定责任的。



·起诉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形通过法律的方式来解决。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后,另一方需要给孩子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有时也会存在这样的情形不支付抚养费,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那么您是否知道起诉支付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起诉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婚姻法非婚生子女
    婚姻法非婚生子女 (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


·自从国家出台明确的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租售同权试点后,
    自从国家出台明确的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租售同权试点后,一夜之间,租售同权成为了房地产市场上热议的焦点。这个同权其实主要是子女受教育权。如今在租售同权概念的影响下,很多人纷纷购买公寓,那么,租售同权买公寓有好处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租售同权买公寓有好处么? 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


·男女办理结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男女办理结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男女办理结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 3、三张二寸彩色双人近期合影证件照; 4、再婚者还需要携带上离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调解书。 二、新人结婚登记流程 第一步:去婚姻登记处提交结婚申请 按照我国规定,新人想要领证结婚就需要去双方任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因此,新人双方要去婚姻登...


·农村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实施的过程当中会发现,更多的情况下都是一些农村户口的夫妇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存在超生的行为。这一方面是由于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作怪,还有就是农村户口各方面的法律意识都是非常薄弱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农村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村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 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


·新婚姻法再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的
     一、民法典再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进行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用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用的计算标准是什么?离婚孩子抚养费用的计算标准是孩子的日常消费,在具体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人民法院一般会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确定:对于有固定工作与收入的而言,给付的抚养费一般在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为宜;若是收入不固定的,则可以按照当地该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支付。若是需要负担两个或者以上的子女的,离婚后的抚养费还应高适当提高,但是,一般也不会超过月收...


·子女代书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实践中
    子女代书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实践中,经常出现老人不会书写,想立遗嘱时由子女替代书写的情况,此情形下遗嘱是否有效呢?遗嘱有效须满足实质要件条件和形式要件条件。实质要件条件包括: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遗嘱无效。2、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