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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债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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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债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一、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CreditAssignment)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二、债务转让
1、民法典规定,债务转让就是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并且这种转让行为要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可以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全部转让的是免责的债务承担,部分转让的是并存的债务承担。下面由我们在本文详细介绍。
2、债务转让也可以叫做债务转移,是由债务人将自己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因为债务转让行为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对此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三、债务债权转让的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一般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转让无效。
但是债务债权转让的条件基本相差不大,例如都必须是合法有效真是存在的、必须是债务或者债权人知晓的等等,无论是哪一种转让,都必须符合规定的转让条件才能完成转让,因此我们不仅仅只知道债务债权转让的概念,还要从其他多个方面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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