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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扣押期间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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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在船舶被扣押后,船东或经营人、管理人出于利益权衡有时会放弃船舶,使船舶、船员处于危险之中,此时海事法院有必要采取相应措施,使船舶处于安全状态。



本条..款明确了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在船舶被扣押期间的管理责任南京律师网。因为船舶被扣押后,海事法院和协助执行单位仅对船舶进行监护,确保其不得离开扣押地点,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仍应由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负责。



第二款规定当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不履行管理职责时,海事法院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与能力的机构代为管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负有管理义务的船舶所有人或光船承租人承担或在拍卖价款中优先拨付。。


·扣船与诉讼分别管辖
    海诉法第19条规定,海事请求保全执行后,有关海事纠纷未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就该海事请求,可以向采取海事请求保全的海事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之间订有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院不是扣船法院时,请求人只能向约定的法院起诉,这就出现了诉前扣船与实体审理由不同海事法院处理的情形。本条规定的解决方案是由扣押船舶的海事法...


·海事请求人担保的返还
    可以返还担保的三种情形: ..种情形是案件终审后,请求人申请返还担保的,法院应当通知被请求人并给予被请求人30天期限,被请求人在30日内不起诉则返还担保; 第二种情形是被请求人同意返还,这表明被请求人明确放弃了该担保; 第三种情形是被请求人承担的责任与扣船时请求人要求被请求人提供的担保基本相当,此种情况说明申请扣船没有错误,可以排除扣押船舶错误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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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扣押期间的管理
    司法实践中,在船舶被扣押后,船东或经营人、管理人出于利益权衡有时会放弃船舶,使船舶、船员处于危险之中,此时海事法院有必要采取相应措施,使船舶处于安全状态。 本条..款明确了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在船舶被扣押期间的管理责任
南京律师网。因为...

·船舶拍卖价款的分配顺序
    海事法院拍卖、变卖船舶所得价款及其利息,先行拨付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费用后,依法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 (二)由船舶留置权担保的海事请求; (三)由船舶抵押权担保的海事请求; (四)与被拍卖、变卖船舶有关的其他海事请求。 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扣押船舶的海...


·船舶发生碰撞后,船舶挂靠企业的责任
    如果挂靠经营船舶发生碰撞,导致港航设施设备、桥梁、第三方船舶、人员等损害,海事部门在出具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报告时,通常是依据登记来记载事故船舶的权属情况并作出责任认定和划分。 在司法裁判过程中,挂靠企业通常会追加挂靠人作为共同被告,在裁判中,裁判由谁承担责任,依据的是主要原则是对挂靠船舶的控制和利益支配原则。故,挂靠船舶导致的侵权责任,常常会由挂靠企业和挂靠人连带向第三...


·船舶挂靠企业有刑事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船舶挂靠经营的责任是由实际控制的挂靠人承担,与挂靠企业以及他们负责人等没有任何的关系,更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其实,在我国刑法中单位构成犯罪的罪名不少,而在这些单位构成犯罪的罪名中,与船舶经营主要是运输相关的也不少,并且很有可能是在挂靠经营中,挂靠企业无意中就帮助挂靠人实施了。比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走私罪,走私、贩卖、运输...


·海商合同纠纷案件有哪些?
    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包括: (1)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远洋运输、含有海运区段的国际多式联运、沿海和内河运输,以及水水联运、水陆联运等水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2)水上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3)船舶的建造、买卖、修理和拆解合同纠纷案件; (4)以船舶作抵押或者以船舶营运收入作抵押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 (5)租船合同纠纷案件,其中包括海船的光船租赁...


·申请扣押船舶需要提供担保吗?
    海事请求人申请扣押船舶的,海事法院应当责令其提供担保。 但因船员劳务合同、海上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申请扣押船舶,且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海事法院受理海事请求保全申请,可以责令海事请求人提供担保,海事请求人不提供的,驳回其申请。对于哪些情况必须提供担保,哪些情况下可以不需要担保,由于没有相应的判断标准,出于谨慎和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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