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要求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有明确的被告;



(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要求
    企业应当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披露以下环境信息:   (一)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等信息;   (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信息;   (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哪些上市公司应该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的;   (三)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的;   (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   (五)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生态环境...


·哪些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下列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披露环境信息:   (一)重点排污单位;   (二)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 (三)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四)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下简称...


·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由哪个法院管辖?
    在海上或者沿海陆域内从事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由此提起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五条规定的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机关,根据其职能分工提起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危险废物的性质鉴定
    危险废物鉴定包括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中规定的程序,判断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以及鉴别固体废物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确定危险废物的合法、科学、合理的处置方式,制定处置方案建议,按照处理成本、收费标准等评估处置费用等。。...


·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要求
    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有明确的被告; (二)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什么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犯罪对象也包括人工繁殖的上述野生动物物种。实践中,人工繁育的情况,在量刑的时候会综合...


·污染环境行为致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
    污染环境行为致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 包括确定水功能,识别特征污染物,确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基线,确认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质量是否受到损害,确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的时空范围和程度,判定污染环境行为与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制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修复方案建议,评估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数额,评估修复效果等。。...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