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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再审?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下列情形不得申请再审:



(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



(二)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



(三)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四)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案件;



(五)再审判决、裁定;



(六)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的案件。。


·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
    再审申请人:申诉人为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申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委托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再审被申请人:同上写法。 (有其他当事人的,应当写明其他当事人在一、二审时的诉讼地位) ...


·申请情况下不得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一)原审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 (二)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 (四)其他不宜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


·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下列情形不得申请再审: (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 (二)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 (三)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


·民事再审的特点
    民事再审不是实体审理程序,仅仅审查是否符合再审条件,再审标准的依据为再审案由。再审程序中法官审查也不是以事实为依据,而是以申请人的申请理由为依据,即使终审判决中存在极大的事实认定错误,法院认为再审事由不成成立,也不会裁定再审
南京律师网。 ...

·什么情况下再审法院应予改判?
    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 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旅、误工等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再审申请书的要求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申请再审的法定...


·再审书面审查
    根据《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人民法院经审查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意见、原审裁判文书和证据等材料,足以确定申请再审事由不能成立的,可以径行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对于以下列事由申请再审,且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足以确定再审事由成立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径行裁定再审: (一)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二)审...


·再审审查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第三百九十八条 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为再审申请人,对其再审事由一并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