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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书的要求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www.njLawyer.cn。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



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及案号;



(3)申请再审所依据的事由;有多项事由的,应逐项列明;



(4)撤销或者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的具体诉讼请求;



(5)申请再审事由以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



(6)受理再审申请书的法院名称;



(7)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再审申请书外,再审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法律



文书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8)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Y调查收集,人民法Y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


·涉外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特别规定
    涉外民事案件中的外国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提交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护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身份信息的其他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从...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对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权利人
    申请再审权利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Y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Y的上一级人民法Y申请再审。 ...


·再审材料补正
    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对再审材料的要求基本相同,但也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对材料的份数要求不一样(如有的法院要求当事人人数+4),在递交材料时,一般窗口都会开具需要补正的材料清单,可根据不同法院的具体要求,进行补正即可。 材料补正不影响再审时效,只要在立案窗口登记,就起到时效中断的效果。。...


·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区别
        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非常困难。     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正式确立于1991年4月9日第七届...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www.njLawyer.cn。 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依照审P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人民法Y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


·申请再审的时间
    申请再审的时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六个月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P人员在审理该案时 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上述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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