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对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书的要求
    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www.njLawyer.cn。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 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


·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理由
    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理由要明确具体,易于司法适用。要从保护被告人的利益出发,将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理由明确区分为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
南京律师网。 在我国,有学者认为:“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致使原判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对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时间
    申请再审的时间: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六个月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P人员在审理该案时 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上述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 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Y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南京律师网

·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区别
        申请再审和申诉不一样,申诉是一个民主权利,属于广义的诉权,具有"六无限"的特点,即没有次数限制、没有级别限制、没有案件限制、没有申诉主体限制和没有针对机关的限制。也正因为申诉没有具体条件的限制,才导致当事人及其他人申诉非常困难。     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正式确立于1991年4月9日第七届...


·当事人提交同类指导性案例而裁判文书未予回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第十条“公诉机关、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指导性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回应是否参照...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www.njLawyer.cn。 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依照审P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人民法Y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