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就房产纠纷正确维权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纠纷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主要包括:房屋产权纠纷,城镇商品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房屋抵押、典当纠纷,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等。那么怎么就房产纠纷正确维权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就房产纠纷正确维权
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可区别不同情况,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打房产官司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2)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3)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二、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定,有以下几种:
1、 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 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 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 通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房地产纠纷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计算,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时效为三个月,从知道作出具体行政复议之日起计算。
5、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天。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三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致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其诉讼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讼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通过前文的介绍,您可能已经知道,房地产纠纷除通过诉讼或由相应的行政机关处理外,对因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和拆迁等方面引发的纠纷,还可以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或发生纠纷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解决。根据仲裁条款或协议约定,提交给仲裁机构裁决。



·汽车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汽车理赔流程是怎样的?一、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和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


·车辆逆向行驶扣多少分 一、车辆逆向行驶扣多少分?
    车辆逆向行驶扣多少分 一、车辆逆向行驶扣多少分? 城市道路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有两种情况,一个是逆向车道行驶违法行为需要一次记3分罚款人民币100元。另外一种情况是闯禁行驶的需要一次记3分罚款人民币200元。另外逆向行驶一般扣3分,如果说在高速公路上逆行,扣6分。 1. 中国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能在什么时间内提出?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会对事故的过程进行调查,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并在十日之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对认定书表示不服的,可以提出复核。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能在什么时间内提出?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能在什么时间内提出?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


·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
    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现在车险已经成为买车时车主同样也要买的必需品了,车险给车子添加了一层保护,但是购买车险时有很多的车险种类可以挑选,划痕险就是车险中的一种,那么如果购买了划痕险,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下面我们就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一、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 1.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其他的物体发生碰撞或者剐蹭造成车身损坏,不属于划痕险的理赔范围。如果车...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来讲,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是其最关心的问题。
    对于交通事故受害方来讲,能够及时的拿到赔偿是其最关心的问题。有时候双方无法通过调解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这时交警通常会建议我们向法院申请对肇事车辆的财产保全。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下面我们针对这个交通事故赔偿中的比较重要的问题,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交通事故后申请财产保全要注意什么?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将肇事车辆暂扣,在交警下达事故责任认定...


·私企五险一金怎么交的?
    随着我国法律知识的不断推广与普及,现在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都已经知道,用人单位是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那么,当这个用人单位变为私人企业的时候,私企五险一金怎么交的呢?它的缴费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私企五险一金怎么交的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


·对方拒交抚养费怎么处理
    本身在离婚的时候都说好了,一方实际抚养子女,另一方就在离婚之后支付抚养费,但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往往在离婚之后拒付抚养费,这可以说会对孩子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一般对方拒交抚养费怎么处理才好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可拒付子女抚养费吗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


·一、关于交通事故死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关于交通事故死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