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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如何启动再审?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www.njLawyer.cn。”提出申诉的期限法律并未加以限制,也就是说,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任何时间都可提出申诉。



但是,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且申诉的提出并不意味着立即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www.njLawyer.cn



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且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应当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否则,上述司法机关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驳回申诉。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申诉南京律师网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南京律师网



刑事案件再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再审时是不是要开庭审理,视情况而定。下列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www.njLawyer.cn



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



(2)1979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



(3)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



(4)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检察院的同意;



(5)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7日以前通知检察院”的规定,经两次通知,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



刑事再审案件如何启动?刑事案件符合再审条件是可以去申请,只是要提醒大家再审你必须要有充分能推翻之前判决的证据才行。关于启动刑事再审案件你还有各种各样的疑问和纠纷,以上是总结的相关法律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南京律师网。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提出申诉的期限法律并未加以限制,也就是说,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任何时间都可提出申诉。



但是,申诉的提出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且申诉的提出并不意味着立即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南京律师网。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



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且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应当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否则,上述司法机关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驳回申诉。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南京律师网。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申诉。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刑事案件再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再审时是不是要开庭审理,视情况而定。下列再审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要对事实或者证据进行审理的;



(3)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重刑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



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



(2)1979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



(3)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



(4)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检察院的同意;



(5)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7日以前通知检察院”的规定,经两次通知,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www.njLawyer.cn



刑事再审案件如何启动?刑事案件符合再审条件是可以去申请,只是要提醒大家再审你必须要有充分能推翻之前判决的证据才行南京律师网。关于启动刑事再审案件你还有各种各样的疑问和纠纷,以上是总结的相关法律内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可以致电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到你。。


·刑事再审案件能否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再审是对案件的纠错程序,不应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公诉机关能否撤回起诉未作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177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也就是说,公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撤回起...


·刑事案件再审条件
    刑事案件再审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审P: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 3、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4、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5、认定罪名错误的; 6、量刑明显不当的; 7、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 向人民法申Y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原一审、二审P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Y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P决书、裁定书; 3、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


·刑事案件如何启动再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www.njLawyer.cn。”提出申诉的期限法律并未加以限制,也就是说,判决、裁定生效后的任何时间都可提出申诉。 但是,申诉的提出不能停...


·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如果申诉人正在服刑,还应当写明判刑情况和服刑的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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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申请再审有无时效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再审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可随时申请,法院可随时提起再审www.njLawyer.cn。 但是,这与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在立法上产生了冲突。   一方面,如果在属于有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下,超过追诉时效后,当事人又发现存在确可推翻原裁判的有效的诉讼证据...


·刑事再审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


·刑事案件申诉人
    刑事案件申诉人: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Y应当审查处理。 2、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Y应当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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