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招收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近几年,新闻与媒体都在报道应届生就业的困难,但其实,企业招聘人才也并不容易。人才对于一个企业来说非常重要,是否有好的人才甚至可以决定这个企业的发展,每年的毕业季,许多企业都会招聘应届毕业生为人才储备作准备。在招收应届毕业生应注意哪些细节问题?我们和您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简历并不能代表本人
最通俗的一个说法是:简历的精美程度与应聘者个人能力无关。招聘专员可以通过简历大致地了解应聘者的情况,初步地判断出是否需要安排面试。但招聘专员应该尽量避免通过简历对应聘者做深入地评价,也不应该因为简历对面试产生影响。虽然我们不能说应聘者的简历一定有虚假的成分,但每个人都有装扮自己的愿望,谁都希望将自己的全部优点(甚至夸大)写到简历中,同时将自己的缺点深深隐藏。
二、工作经历比学历重要
对于有工作经验的人而言,工作经历远远比他的学历重要。他以前所处的工作环境和他以前所从事的工作最能反映他的需求特征和能力特征。特别是一些从事高新技术的研发人员,如果在两、三年里没有在这个领域做过工作,很难说他能掌握这方面的先进技术。另外,从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中还可以反映出他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这些东西远远比他的学历所显示的信息更加重要。
三、不要忽视求职的个性特征
对岗位技能合格的应聘者,要注意考察他的个性特征。
首先要考察他的性格特征在这个岗位上是否有发展潜力,有些应聘者可能在知识层面上适合该岗位的要求,但个性特征却会限制他在该岗位上的发展。比如一个应聘技术攻关的应聘者,他可能掌握了相关的知识,但缺乏自学能力,并且没有钻研精神,显然他不适合这个岗位。另外,由于许多工作并非一个人能够完成,需要团队合作。所以,团队合作精神已经越来越为公司所着重。如果应聘者是一个非常固执或者偏激的人,在招聘时应该慎重。
四、让应聘者更多的了解公司
招聘和求职是双向选择,招聘人员除了要更多的了解应聘者的情况外,还要让应聘者能够更充分的对公司进行了解。应注意的是,当应聘者与公司进行初步接触时,因为公司的宣传材料或者是专员地宣传,应聘者一般都会对公司有过高的估计,这种估计会形成一个应聘者与公司的"精神契约"。招聘专员让应聘者更多地了解公司的目的之一就是打破这种"精神契约"(而不是加强)。应聘者对公司不切实际的期望越高,在他进入公司后,他的失望也就会越大。这种状况可能会导致员工对公司的不满,甚至离职。所以,让应聘者在应聘时更多的了解公司是非常重要的。
五、给应聘者更多的表现机会
招聘人员不能仅根据面试中标准的问答来确定对应聘者的认识。招聘人员应该尽可能为应聘者提供更多的表现机会。比如,在应聘者递交应聘材料时,可让应聘者提供更详尽的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材料。另外,在面试时,招聘人员可以提一些能够让应聘者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问题。如:"如果让你做这件事,你将怎么办?""在以前工作中,你最满意的是哪一项工作?"等等。
六、面试安排要周到
为了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面试安排非常重要。首先是时间安排,面试时间既要保证应聘者时间前来,又要保证公司相关领导能够到场;其次是面试内容的设计,比如面试时需要提哪些问题,需要考察应聘者哪些方面的素质等等,都需要提前做好准备。最后是要做好接待工作,要有应聘者等待面试的场所,最好备一些公司的宣传资料,以备应聘者等待时翻阅。面七、注意自身面试时的形象
面试时招聘人员也应该注意自身的形象。面试的过程是一个双相交流的过程,它不仅是公司在选择应聘者,也是应聘者在选择公司。特别是那些高级人才更是如此。招聘人员首先应注意的是自己的仪表和举止,另外要注意自己的谈吐。在向应聘者提问时,应该显示出自己的能力和素养。
只有在招聘时注意各个细节,才能为企业招聘到好的人才。企业招聘毕业生的同时,毕业生同样也在选择企业,这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招聘人员在招聘时要明确哪些人才更适合自己的企业,同时安排好面试的各项工作,确保招聘顺利。



·医疗事故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纠纷起诉期限是多久?医疗事故纠纷起诉期限 ?是多久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之“(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规定,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为一年,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因医疗事故以外原因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适用“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规定。在此...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现在医疗保险不仅可以在城镇报销,在农村也可以报销,并且农村医保是有自己的报销比例的,但是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今天我们给您详细说说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怎么样的。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1、门诊补偿: (1)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


·医疗事故赔偿款监护人有权利领么?
    我国医患关系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医患关系紧张阻碍了医疗机构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增加了患者的危险性。在医疗事故发生时,医疗机构会积极赔偿尽量挽回损失,那么监护人有没有权利领取赔偿金?答案是可以的。具体内容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医疗事故赔偿金监护人可以领取吗? 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才需要监护人。如果满足任一情况,那么监护人成立,是有权利代为行使权力。如果是成年...


·北京医疗纠纷鉴定是怎么回事?
    北京医疗纠纷鉴定是怎么回事?医疗纠纷持续“发光发热”,继续成为社会关注重点,在这时候,许多事件无论是不是属于医疗,都被认为是医疗纠纷。那么,医疗纠纷如何鉴定,能不能鉴定呢?北京医疗纠纷鉴定,全国首创,在医疗纠纷立案前,法院会主持作鉴定。下面就看看北京医疗纠纷鉴定的介绍。 立案前法院主持做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后,在诉讼阶段很多时候都要涉及到进行医疗鉴定,而这个过程往往占用很长的审理...


·福州市医患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纠纷
    福州市医患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纠纷 一、医患调解委员会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建立由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统一调赔服务“六统一”的原则,在所在地区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二...


·重庆医保报销比例和办理
    医疗保险是您都知道主要用于,每个人的公司或者是企业为自己办理的,主要是用于在医院或者是医药店里看病买药的费用报销的一种社会保障的,因为您都是知道的在办理了这个医疗保险之后是很多的费用都能报销的,但是在报销的时候重庆医保报销比例方面也是有规定的。 重庆医保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


·中国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非法行医罪怎么处罚 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
    非法行医罪怎么处罚 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实践中,出现了不少非法行医的行为,但其中也只有部分被认定为了刑事犯罪,即非法行医罪,这主要是看是否达到了法律中对此罪的立案标准规定。而要是认定构成非法行医罪怎么处罚呢?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 ,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