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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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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

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

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


·使用别人送的东西致使受伤,送的人有责任吗?
    首先,如果是无偿赠与的,原则上赠与人是不承担责任。   无偿赠与即是我们所说的免费送,白白送的那种,既然别人都是免费赠与的,在使用后出现情况的还要找送的人负责,赠与人的责任过重,要是都这样规定估计以后就没人敢送东西给别人了。   其次,在无偿赠与的时候,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缺陷或者保证没有问题的,过后受赠人在使用的过程中受伤的,这时的赠与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赠与合同的效力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物关给他人,转移财物所有权的单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因此,由此而产生的法律效力只对赠与人具有以下的约束力:

    一、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是指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的法律定义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第一项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单方履行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送给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不承担义务而只享有获得受赠财物的权利。但在附有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赠与受赠人,是附有条件的,受赠人在接受赠与人赠与的财...


·赠与合同何时成立
    在合同法上,合同的成立时间因为是诺成性合同或者是实践性合同而有所不同。也就是说,如果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那么,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如果是实践性合同,赠与合同应当自赠与人交付标的物时成立。
  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一般被视为实践性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


·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会因为各种原因把原本允诺的赠与而撤销,而受赠方认为你已经允诺给予我了,而且有协议,你怎么可以随意撤销呢?下面总结一下赠...


·恋爱期间转账赠与分手后能否要回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比如“520”微信红包、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定为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者双方的共同消费,属于赠与性质。虽然司法实践中对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发生的远超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赠与通常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双方的家庭收入、相处时间的长短、双方的经济往来、恋爱关系的状态及阶段、导致恋爱关系终止的原因等因素,综合判断...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 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没有继续提供供养的义务; 2、认定赠与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3、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但不能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也绝非法律所倡导。...


·没有签订赠与合同,赠与成立吗?
    没签书面赠与合同,赠与成立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赠与人自愿作出赠与的承诺,受赠人又愿意接受赠与的,不管是口头、书面,抑或是实际给付的形式,赠与都成立。例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未签书面赠与合同,父母将自身财物(礼物)赠送给子女,子女又已经实际接受财物的,赠与就成立了,双方有没有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不影响赠与的成立。 但赠与,是一种自愿无偿的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可以想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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