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满16周岁童工界定法规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童工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汇,也是一个在全世界都常见的一种现象,全世界对于童工的年龄限制不同,我国把年龄满16周岁作为童工的界定,对于国家规定的满16周岁童工界定很多人都持疑问的态度,其实满16周岁童工界定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实际的情况而制定的。一、16岁童工界定1、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合法劳动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10-16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上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不同年龄段责任能力不同。2、《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
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二、关于童工1、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2、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3、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未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未个人)使用童工。4、禁止各种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5、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做童工。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未成年保护法等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我国会有满16周岁童工界定这一规定,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家庭劳动或者学校组织的劳动等等,不属于雇佣童工,其他的机关单位确定劳动关系的则是违法雇佣童工。



·医疗过错法律明文定义规定都有哪些
    医疗过错法律明文定义规定都有哪些?1、《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该条款明确了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如果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医疗机构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
    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是怎么处罚的不管是医生还是一般的护士,要想从事医护方面的工作,那就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才行,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毕竟医护是治病救人的工作,因此对相关人员的资质要求也是很高的。那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话此时是怎么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


·医疗纠纷赔偿比例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比例是什么 众所周知,我们现代人的寿命整体比过去人的寿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这方面的原因,除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提高除外,医疗技术也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与此同时,医疗纠纷在我国确不间断的发生,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一般来说赔偿便是处理医疗纠纷的结果之一。那么,医疗纠纷赔偿比例是什么?一起看一下吧。 一、医疗纠纷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


·医疗事故赔偿的费用主要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的费用主要有哪些 医疗事故很容易容易发生,事故的造成者应该为伤者进行经济赔偿,可是很多人都想赖掉一些不被人注意的赔偿,这其实对伤者是很不公平的。今天我们在下文就来聊聊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的那些事吧,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


·医疗过失等级如何进行划分
    医疗过失等级如何进行划分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类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卫生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医疗损害分级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分级是怎样的?医疗损害的等级及分类: 医疗损害的等级: 一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损害的分类: 一级医疗损害: 甲等:死亡。乙等: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


·死亡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死亡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一、死亡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权益予以保护的权利。法律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否则,原告的胜诉权将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及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诉讼时...


·没带医保卡自费后能补报销吗
    可以。首先,能不能进行报销并不是由医保卡决定的,只要你交了社保的费用,就建立了社保账户,能享受社保的相关权益。因此,不管有没有到医保卡,都可以进行报销,只不过没有医保卡进行报销会麻烦一点。没带社保卡,这种的情况比较麻烦。这种情况下,在医院挂号、交费给收费口,费用先自己支付,再由单位或者个人去参保社保局报销。治疗好了后带上医院开的发票、结算单等证明的材料,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去进行报...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