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获得单位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该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水湾公司的法定义务,该法定义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予以免除或变相免除。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又进一步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此外,法律及司法解释并不禁止受工伤的职工或其家属获得双重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款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由此可见,上述规定并不禁止受工伤的职工同时获得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退休返聘人员工作期间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意见: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很多网友咨询工伤赔偿数额问题,专业工伤律师特别总结如下,各地标准可能有不同,具体请咨询本地律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


·上班工伤,把牙打掉了怎么算?
    工作时被碰掉两颗牙算十级工伤,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社保机构进行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是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种植牙齿可以报销。功能性医疗修复属于工伤保险报销的范围之内,但是,种植牙有很多种类,收费各...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第一条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条例》将停工留薪期工资纳入工伤保险待遇的范畴,停工留薪期工资不是劳动者基于正常的劳动索取得的劳动报酬,是由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期间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医嘱确定的,因此停工留薪...


·什么是工伤复发?工伤复发能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填写“工伤职...


·工伤由第三人侵权造成,如何索赔?
      出差洽谈合作回来的途中与一辆轿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由对方车辆负全责。xxx因为车祸经过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交通事故赔偿以后,xxx与公司协商工伤保险赔偿事宜,可是公司认为xxx的损害已经由对方给与了赔偿,自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xxx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此法律是如何规定赔偿的呢?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


·工亡单位怎么写工伤认定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公司职工,于××××年××月签订劳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