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一、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二、国家赔偿的种类有几种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刑事赔偿亦称冤狱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当事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由国家予以的赔偿。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损害的,由国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计算标准(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申请国家赔偿者在申请赔偿金时要以自身权益受损程度为依据来索要赔偿金,切不可漫天要价或索要赔偿金毫无根据,而具体的金额申请标准可以参照国家赔偿金标准中的相关条款。如果所递交的国家赔偿申请被驳回的,可以在稍作修改后重新上诉。?



·房屋他项权利人银行有什么权利?
     现实生活中,随着房价的涨高,一些人难以全款购买房产,因此需要像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这时候需要提交房产的他项权证以防止贷款人难以偿清贷款。那么房屋他项权利人银行拥有什么权利呢?他项权证的办理事项是什么呢?下面跟我们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他项权证简介 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也就是说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


·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
    离婚其实就是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打碎的不仅是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还有财产关系。财产关系中最为显眼的就是房屋了,但分割房屋常常产生争议,那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离婚时分割房屋该怎么办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


·当事人应该怎么通过中介买房
    随着二手房交易的增多,房产中介也是遍地开花,但这个行业良莠不齐,部分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二手房购房纠纷屡有发生。有些中介甚至利用购房者不懂购房知识,牟取利益。那么当事人应该怎么通过中介买房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当事人应该怎么通过中介买房 1、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它有效证明到中介公司办理委托出售登记手续。 2、业务员实地勘察和评估房屋价值,达成一...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日期有哪些相关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所有人将房屋租给别人,双方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一定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当承租人不租这个房屋的时候就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日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方法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尚未履行完毕前,因一定原因使合同提前失去法律效力而不再履行的一种法律行为。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赠予也是属于房屋转让中的一种情况,除此之外还包括了房屋买
    房屋赠予也是属于房屋转让中的一种情况,除此之外还包括了房屋买卖和房屋继承。而不同情况下的房屋转让,此时涉及到的手续是不同。那么其中房屋赠予需要什么手续呢?而在赠予房屋的过程中也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这方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赠予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赠与有四大步:签订赠与合同、缴纳相关费用、进行赠与公证、办理过户手续。 第一步,签订赠与合同...


·遗嘱分配房产房产增值也是平均分配吗?
    遗嘱分配房产房产增值也是平均分配吗? 一、遗嘱分配房产房产增值也是平均分配吗? 是属于平均分配的,从而按遗嘱的人分配比例来进行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在我国夫妻结婚后普遍都是要买房的,但是终究难逃离婚这一地步,离婚时对于房产的过户往往是最大的一个问题,它需要按照法定流程办理过户手续,那么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


·购房解约违约金是多少?
    购房解约违约金是多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一般对于违约金没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可以通过在合同里面约定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但是根据相关解释的规定,最高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如果是约定定金,则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二、购房时违约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当买卖一方的当事人有重大的违约行为时,另一方的当事人有权来解除合同,买方可要求返还交的预售购房款以及利息,并...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