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分立的流程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分立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分立 简单的说就是开设分公司,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血液和活力。公司分立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必须要严格规定的要求提供必备的材料,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公司的分立。只有严格的程序才能确保公司分立顺利和成功。下面,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公司分立内容。


一、什么是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是和公司合并相反的行为,它是指原有的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应作相应的分割。

二、公司分立的流程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离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公司需分立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义务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一)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1、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新一届股东会议决定(主要写明: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7)由新一届股东会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公司法人代表人履历表》、《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派生新设立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分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分立后存续公司原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二)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

1、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原公司股东会(或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为哪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原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原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2、分立解散公司(即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同意分立和注销决议(主要内容是因公司分立同意注销)。

(3)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

(4)刊有原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5)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公章。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我们已经作了介绍。公司分立可以说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也是在支持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分立是否合理和严格,不仅是公司管理的要求,同时也是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公司要进行公司分立,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来,这也是保障公司利益的根本要求。


·河北省道路征地补偿安置费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省道路征地补偿安置费是如何规定的? 在当今时代,因为道路建设而征地拆迁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同时,为了保证被征地人一方的利益,肯定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以弥补其损失。对此,有关部门制定了一些补偿安置费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应河北省的朋友们的需求,将河北省道路征地补偿安置费相关规定,介绍与您。 河北省道路征地补偿安置费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记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记 一、土地抵押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抵押权人不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直接占有使用,继续由抵押人使用并收益。土地使用权被当做贷款的担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归还贷款,土地使用权将转归抵押权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权人按法定程序处置。由于土...


·在我国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要钱吗?
    在我国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要钱吗?我国的土地的运用类型分类很多种,有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以及住房用地。对于不同土地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是不一样的,其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材料以及费用都不相同。那么我们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要钱吗?以下我们就对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一、 住房土地使用证办理的费用 针对每一个商品房拥有者必须办理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证书的规定,财政...


·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有身份证就有临时身份证,有土地使用证就有临时土地使用证。除开时效性外,临时土地使用证发挥的效用与功能和土地使用证的效用与功能是差别不大的,那么,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呢?我们为您整理出了临时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要求与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方法。 一、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临时土地使用权是有特殊规定的,必须要满足特定的条件才行。《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
    监视居住在什么地方执行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公安部规定》第一百零七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


·内乡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内乡征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会议同意,征收该宗地的征地补偿费用湍东镇东王沟村按照72万元/公顷标准执行,13.5791公顷共计977.6952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城控区外按照6万元/公顷标准执行,湍东镇东王沟村13.5791公顷共计81.4746万元。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原则和分配比例,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豫政办...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个人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个人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带齐所需资料,在相关地点,办证窗口递交资料、收件、审件,领取个人土地登记立案表。持收件单到窗口查询,在档案簿上签字,持缴费单(有窗口开出)缴费,回到窗口领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


·海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海口市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等。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支付: (1)征收水田、旱田、菜地、园地和鱼塘,按该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