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澜沧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澜沧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哪些? 一、政府信息公开
在法律上,政府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对此,可以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务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指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广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外延要比政务公开广阔的多,它不仅要求政府事务公开,而且,要求政府公开其所掌握的其他信息。
二、澜沧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哪些?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不同级别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有所区别的。而县级政府需要公开的内容就是我们整理的文中介绍。您可以根据这些范围,查找自身想要了解的内容。其中有些内容不适合向公众公开,当事人可以自行向政府申请了解,但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况。



·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
    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在借款活动中,我们之所以会写借款合同,也不过是希望它能发挥它的法律效力,约束对方的行为,而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那么,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


·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一、企业应该怎样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即使是正常的欠款,没有得力措施,也会形成呆、坏、死账,给企业造成困扰,结合本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企业欠款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清收,而且要由合法的专业人士采用合法手段清收。 首先,企业要对欠款进行清理与...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怎么办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怎么办 一、公司合并后债权人怎么办 我国《公司法》规定: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


·企业在商帐追收的预防
    企业在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 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


·拖欠前妻的抚养费会执行现任妻子的财产吗
    夫妻离婚除了分割财产,还会涉及到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有的已经离婚了,但对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依旧没有处理好,甚至出现了不断向前夫要抚养费的情形,有的就问拖欠前妻的抚养费会执行现任妻子的财产吗。对于抚养费的问题,是前妻与前夫的问题,对于现在的妻子是没有义务承担的,但是具体该怎么处理,可以到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拖欠前妻的抚养费会执行现任妻子的财产吗 拖欠前妻的抚养费不会执行现任...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一、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


·债权转让规避债务应该怎么办
    债权转让规避债务应该怎么办?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债权转让的行为是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保护自己的利益。二、债权转让的条件是...


·欠款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欠款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欠条书写格式是有要求的,并不是随意的书写一张就具有法律效力,因为防止出现“莫须有”的债务,那么欠款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款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1、欠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