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天津二套房首付比例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也热衷于购买第二套住房,有的为了自己居住,有的是为了投资需要。但是国家也充分考虑到一些恶意炒房的行为存在,对二套房首付比例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但是各地区对于二套房首付比例要求又是不一样的。接下来,我们重点介绍天津二套房首付比例的内容。
一、天津二套房首付比例
目前,上海、北京等地已全面实施“二套房贷首付调至七成”的政策。在此情况下,天津二套房首付比例依旧为购房价款的60%。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浙商银行等银行均实行这一首付比例。
不过,为了更好地减轻居民的购房负担,天津市多家银行也在实行40%的首付比例,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等均是如此。另有消息称,天津市对个人申请组合贷款的,将实行20%的首付比例。
当然,不管贷款首付比例是否变化,各家银行执行的贷款利率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二、天津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二套房不同于首套房。由于购买二套房的人群中不乏一些炒房的人存在,因此对于二套的贷款首付比例的提高对炒房行为起到了一些抑制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一、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


·显明股东如何面对公司债务?
    显明股东如何面对公司债务?显明股东面对公司债务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偿还的责任的,因为对于公司来说,整个公司的发展是跟股东具有息息相关的,股东,是在年终的时候是可以获得一定的分红的,当公司面临着一些债务的困难的时候,股东也需要承担起自己的偿还义务。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


·欠条和借条间的区别
    欠条和借条间的区别分别是什么随着经济程度的发展,私人借贷成为民间的一种普遍现象。同时,民间借贷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渐变大。当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那么从法律上看,欠条和借条间的区别分别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欠条和借条间的区别分别是什么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


·被执行的老懒欠钱不还怎么办
    被执行的老懒欠钱不还怎么办?被执行人不还钱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41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在借给他人财物时,并不是有了借条就万事大吉,一旦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则很难追回欠款。具体来说,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呢?现实生活中,不少熟人之间的借贷是没有借条凭证的,此时,如果没有借条应该怎么起诉讨回欠款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


·欠钱6000构成什么罪
    欠钱6000属于债权债务纠纷,是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可以与欠款人协商请求其支付价款、利息或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利益,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对方一直不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判决解决问题。如果是拖欠银行信用卡,不还款,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如果是因为合同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原因产生的债务,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正常的民间借贷是...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 债权债务纠纷可以说是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纠纷之一,在诉讼中也是一样。在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对于债务人都是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但是,债务人的情况就略微复杂。现实中还存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的状况,那么,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转让抵销权在司法上的认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债权转让抵销权 债权转让后,如果债务人...


·如何避免股权转让中“或有债务”的风险
    如何避免股权转让中“或有债务”的风险如今越来越多的股份制公司成立,其中涉及股权转让的问题也被频繁发现,当在股权转让时,您应该如何避免或有债务的风险?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件,而又对股权转让所小涉及的风险不太清楚,可以阅读下面文章。我们就如何避免股权转让中“或有债务”的风险问题做了详细的解析。 一、操作分析: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作为受让方,最担心的就是存在“或有债务”,比如未在公司财务...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