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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定监护适用哪些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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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017年12月,司法部发布的指导案例提及,上海一位七旬老人中年丧妻,五个子女因其生病住院的治疗和陪护意见不一致产生矛盾。他担心自己将来因病头脑意识不清或者昏迷,子女再起纷争,决定趁还没有糊涂时,由最信任的小儿子做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


    司法部在作案例评述时指出,2015年4月修正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提出了意定监护制度,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力地保障了成年人,特别是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能够有所养、有所依南京律师网


意定监护还适用于无配偶、丧偶、离异或夫妻感情不和、子女不在国内及未婚生育等群体,当这些人因疾病、重伤、昏迷、剖腹产等需要手术签字,或者失智失能下的日常监护、临终关怀监护及身后事办理,意定监护可以作为一种选择。。


·哪些遗嘱信托会被认定为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嘱信托无效:

  (一) 遗嘱信托的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 遗嘱信托的财产不能确定的;

  (三) 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信托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的;

  (四) 委托人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的;

  (五) 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

·遗嘱信托成立要件
    遗嘱信托跟其它信托最大的不同,就是遗嘱信托必须以遗嘱本身有效为要件,包括遗嘱「真正」与「有效性」,以及民法对遗嘱的各项限制,特别是民法对遗嘱的「特留分」规定,遗嘱信托才能生效。

  所谓遗嘱,泛指生前处理死后的相关事宜,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家产处分、死后仪式进行、子女收养、认领等等,但遗嘱信托则是特指财产处分的范围,而且,前提是该分遗嘱的有效性。

  遗嘱...

·遗嘱信托的执行程序
    1、遗嘱的鉴定。首先鉴定遗嘱的真伪;其次,要验证遗嘱人是否死亡,一般应无问题,然而有时死者的死亡不在本地,以致牵涉法律问题,所以应用真接证明法和推定证明法予以证实。只有遗嘱人死亡确定,遗嘱才开始有法律效力。 2、收集遗产。信托机构的第二步职责,应是在短期内收集死者的遗产。首先调查了解死者是否保有人寿保险。其次调查了解死者的债权情况。 3、编制遗产清册和暂管遗产。信托机构...


·信托处理婚姻中财产分配
    解决婚姻中财产分配问题的工具主要有公证和信托两种。 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特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目的,将其财产所有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财产的行为。 几年前,梅艳芳去世后,其遗产纠纷事件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梅艳芳生前在精神状态良好的情况下,在律师的见证下订立了遗嘱,并将遗产信托于某信托公司设立信托基金,梅妈...


·遗嘱信托何时成立?
    遗嘱信托的成立分两种情况: 如遗嘱人与受托人没有签署委托协议,遗嘱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托人同意就任的,遗产信托成立; 如遗嘱人与受托人签署了委托协议的,遗嘱人死亡时,遗产信托成立。...


·意定监护适用哪些人群?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民法总则将意定监护的适用人群范围扩大至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017年12月,司法部发布的指导案例提及,上海一位七旬老人中年丧妻,五个子女因其生病住院的治疗和陪护意见不一致产生矛盾。他担心自己将来因病头脑意识不清或者昏迷,子女再起纷争,决定趁还没有糊涂时,由最信任的小儿子做自己丧失...


·如何保障意定监护双方权益?
    意定监护协议生效时,被监护人已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当他们的权益遭到损害,谁来维护?

  建议尽量以书面方式全面细致约定相关权利义务,比如清楚记录个人信息、重大疾病、监护范围和监护报酬等 。然后办理公证,经过公证的协议效力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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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遗嘱信托应注意的事项
    设立遗嘱信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

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最好以亲自签名或按指纹,避免采用盖印章的方式。

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最好除了代书人之外,应再经三人以上的见证人签名,以增加此遗嘱有效性。

前项见证人中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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