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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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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另有规定的”是指《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二节规定的著作权归作者以外的情形,但没有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出了补充,该解释称:“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的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解释》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

    一、“当事人合意”,是指当事人经协商同意,是当事人的真实思想意思的表示,但是应当签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著作权的归属,依法签订合同作出的约定,受法律保护,故规定有约定的,依约定;

    二、没有约定的,归该特定人物,这是因为其作品为自传体作品,作品中反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情节均是特定人物的亲自经历;

    三、特定人物的自传体作品由特定人物提供素材、证据,经执笔人创作、整理后,经特定人物审阅定稿后发表,其社会影响、民事责任,均由特定人物负责。

    合意人创作特定人物的自传体作品创作完成后,特定人物支付一定的报酬作为执笔人,整理人的劳动报酬,自然取得了该作品的著作权。


·权利解读——修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了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修改权,即对著作权人创作的,已发表或者没有发表的作品享有修改的权利,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修改权不仅体现在对创作作品的立意、观念和文字上的修改,还体现在对已发表的作品的收回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诸方面。

    修改权产生于创作作品之时,灭失于著作权人死...


·外国人也享有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依法保护法律没有禁止出版发行、传播的作品,著作权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外国人的作品在不违反上述两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享有著作权。

    一、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


·著作权可以对抗肖像权、名誉权吗
     在绘画、雕塑、摄影、影视作品中,如果该作品载有人的肖像,也会发生著作权与肖像权交叉的问题。该作品著作权为著作权人享有,而作品中肖像的权利则归属于肖像权人。二权相比较,著作权无力对抗肖像权,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肖像权人的肖像权。例如,画家请女青年为模特创作了人体画,该画的著作权归画家所有,女模特对画中的肖像享有肖像权。女模特不同意公开展示自己的肖像,画家不能行使...


·代笔作品,著作权归谁
    代笔作品,著作权到底归谁所有,一直是有争议的问题。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司法解释,该解释自2002年10月15日起执行。解释规定:

    (一)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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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接权的法律定义
    邻接权,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


·著作权利的限制
    因下列情况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在使用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

    二、为介绍、评论、说明某一问题而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从作者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的,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和剥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以下人身权:

    一、作品的发表权。

    作者创作了作品,该作品是否发表,公诸于世,其决定权由作者-----著作权人决定...


·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的规定
     数字化制品,是指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以数字代码形式固定的有形载体,包括激光唱片(CD)、激光视盘(LD)、数码激光视盘(VCD)、高密度光盘(DVD)、软磁盘(F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DVD-ROM)、集成电路卡(1CC ard)等。

    将已有作品制成数字化制品不论已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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