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是多少一、二套房贷款比例“二套房的房贷的首付”其实是指第二套的普通的自住房按揭贷款的第一期付款简称,指的是以借款人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第一期付款。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指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第一期付款成数。如果第1套房已经使用贷款购房,根据规定,不管是否还清,再次申请购房贷款,均按照第2套房贷款标准执行。除了不能享受优惠利率以外,首付要增加一成,利率上调10%。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贷款管理的通知》,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2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二、二套房最新优惠政策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由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个人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低的通知。买第一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20%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买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至4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三、二套房优惠政策的认定标准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2、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4、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以上是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是多少”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有购买二套房需求的朋友有所帮助。当然,各个地方的信贷政策可能会存在差异,有需求的朋友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避免因为了解不清楚,导致买房准备不足,错失了自己挑选的好房源。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去哪里
    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此时如果有人员受伤的话,在进行了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就要做伤残鉴定。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去哪里做呢?我们带来相关规定,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去哪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


·摩托车无证驾驶严重吗?
    摩托车无证驾驶严重吗?您都知道无证驾驶是要受到处罚的。在所有的机动车中,摩托车无证驾驶的机率最大,许多人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就随意驾车上路,这会给道路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和隐患。那摩托车无证驾驶严重吗?我们下面就带您一起了解一下下文中的相关内容。一、摩托车无证驾驶严重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人喝酒的话,到了一定程度即使不开车,也会做出一些对自身有危险的事情。因为在醉酒的状态下,人的大脑本身就是不受控制的,更不用说醉驾开车,其危险性其实生活当中每个人都知道,但是仍然有人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下面我们就为,一下,上海醉驾酒精含量260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上海醉驾酒精含量260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


·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怎样的?
    在路上行驶中,并不是完全安全的,也会出现一些交通事故,一般发生都是道路交通事故,但是交通事故中还有一种不被人知晓的交通事故,这就是非道路交通事故。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介绍下有关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又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在以下地方的事故则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


·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
    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 一、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 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1、...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如果是公司法人用交社保吗?
    如果是公司法人用交社保吗? 对于整个公司来说,公司的法人就是一家之主一样,那公司法人需要像普通的职工一样缴纳社保吗?根据相关的说法,公司的法人是有独立的财产,可以依据自己的名义来缴纳相关的社保,但是总的来说,公司法人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 一、公司法人需要缴纳社保吗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


·一、交通事故后私了赔偿分歧大可以报案吗?
    一、交通事故后私了赔偿分歧大可以报案吗?可以进行报案的,交管部门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处理:第一种途径是推定事故责任。推定事故责任是说公安交管部门在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时,或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无法认定交通事故时,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证据灭失,难以确认事故责任时,对当事人应负何种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行为。当事人因“私了”不成后再去...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