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根据《公司法》第168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一、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是募集办法中首先应当载明的事项。公司名称应当用全名。在公司名称一项中还应注明公司注册地、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等有关事项。
二、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债券总额是该公司本次发行的债券总金额数。债券总额
要根据公司的净资产额、生产发展需要、累计债券总额、最近3年平均的可分配利润能否偿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等事项来确定,并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才生效。从债券总额上能反映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票面金额是每张债券上标明的金额数。
三、债券的利率
亦即债券票面利率,票面利率一般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以决议的方式确定,认购人在购买债券时,总是希望获得较高的利息,否则,他宁愿拿钱存入银行而不投资债券。公司在确定债券利率时,一是综合考虑债券期限、本息偿还方式、公司信誉高低及其他多种因素,二是要符合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四、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还本付息的期限是从债券发行日期到清偿本金和利息日期的期间。发行公司在确定还本付息的期限时,应本着成本最低、效益最高的原则,综合考虑和分析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使用目的和使用周转期,未来一段时间资金市场借贷资金取得的难易程度和社会承受能力等诸因素。
还本付息的方式是发行公司向认购人还本付息的具体办法。从认购人角度看,进行债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获取较高的现金收益,因此,认购人多倾向于认购以现金形式还本付息的债券。
五、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
债券发行的开始和终止日期对认购债券者来说十分重要,债券发行开始的日期,即认购者可以购买债券的日期,债券发行终止的日期,认购者便必须停止购买债券。在债券发行的起和止的这段时间内,认购者有权决定是否购买,购买多少。而且,债券发行的终止日期也往往是还本付息期限的起算时间,因此,在募集办法中标明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对发行公司和认购者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
六、公司净资产额
公司净资产额是公司的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的总额,它是一个公司实力的象征。公司的净资产额要由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验资后才能确认有效。
七、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已发行的未到期债券总额是衡量公司的偿债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故是可能影响投资乾决定的重要因素。
八、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是指以包销或代销方式为发行公司销售债券的经营机构。在3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便于社会公众购买公司债券,以防买券无门。
以上是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写作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应包含的内容,您在写作公司债券募集办法的时候可以作为参考,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与公司募集资金息息相关,您一定要慎重对待。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补办可以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补办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东部工业发展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8400元/亩;旱地/园...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两者在很多方面都有不同,不过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其实都是有一定的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购回迁房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


·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交通对于每一个省的经济发展都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高速公路的修建可以使交通变得更加便利。国家修建高速公路,肯定会对某一区进行土地征收,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征收农民土地必须要给被征地者一定的补偿,那么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本文我们将为您介绍。 德庆广佛肇高速公路征地补偿 1、地类的界定 (一)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


·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地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地如何确定?一,什么是民事诉讼赔偿? 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与国家法律赔偿制度中的国家赔偿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 二,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地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地的确定主要是法院管辖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


·签了征地协议能不能后悔
    签了征地协议能不能后悔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这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就被征收土地的面积、价格及补偿款的履行方式等民事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根据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等原则,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字后反悔的,完全可以由双方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


·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委托人办理吗,流程是什么?
     一、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委托人办理吗,流程是什么? 办土地使用证可以委托人办理,流程是:需要携带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之后等待通知结果即可。 二、其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