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开发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业中心、住宅楼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些农户的拆迁安置。对于他们,要按照规定支付拆迁安置费,不得少发漏发。双方需要签署一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将各种注意事项写清楚,以免今后出现麻烦,那么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了解下。


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甲 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房屋拆迁实施单位_____________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建设需要,甲方取得拆迁乙方住房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号______)。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经双方商定,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所有的房屋座落在____村_____宅_____号,房屋结构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乙方住房经_____评估公司(所)评估,其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为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根据《若干规定》规定,____区县政府规定的被拆除房屋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_______元,价格补贴 _____元/建筑面积。

三、根据《若干规定》第六、七条规定,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货币补偿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元。计算方式如下:________

四、根据《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棚舍和其他附属物补偿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

五、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_______天,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搬迁原址并负责房屋使用人如其搬迁。房屋使用人未按期搬迁的,视作乙方未搬迁。

六、甲方按规定付给乙方搬家补助费______元。设备迁移费____元。

七、甲方应在乙方搬离原址后,即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给乙方补偿款,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

八、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建房批准文件等交甲方。

九、乙方迁离原址时不得拆除原住房中的房屋建筑材料和甲方以给予补偿的棚舍和其他附属物,乙方应当将空房完整移交甲方。

十、符合《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易地建房的,易地建房的土地座落位置____。乙方过渡期从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过渡费按建筑物面积每平方米每月_____元计算,合计____元。过渡费自乙方搬迁之日次月起计算。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附另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拆迁实施单位_______份,由甲方报送_____房地局_______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拆迁实施单位(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以上是我们总结归纳的一篇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内容虽然是不是很多,但是条款全面,该有的内容都有。在协议书中,写清了拆迁房屋的情况、拆迁补偿款及发放方式、安置方案和双方权利及义务等。并且,针对可能发生的纠纷,还特别注明了争议解决方式,可以说是做到了言简意赅。您不妨拿到做个参考。


·借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
    借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高利贷不是像有些人所想的那样,整个债务债权关系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有些人之所以对高利贷产生一种非常恶劣的印象,是因为高利贷的利息过高,贷款人在偿还的时候因为偿还不起,而引发了一系列的恶性社会案件。在借高利贷的时候,当事人就必须要首先考虑清楚借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一、借高利贷不还的后果是怎样的?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民间借贷属于...


·什么是记名公司债券
    什么是记名公司债券一、记名债券的定义: 记名公司债券它是在票面上记载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的发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发行记名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的发行日期。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等情况决定...


·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债务承担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本来无效或者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订立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2、被转移承担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怎样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怎样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在欠款发生后,如果债务人拒不偿还欠款时,债权人可选择损诉讼等法律方式来追讨债务。以诉讼为例,债权人应该怎样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债权人在起诉讨债时,如果证据不足,则会败诉,也就意味着追不回欠款。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债权人起诉讨债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 法律诉讼仲裁是供应商为收回债务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


·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
    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 股东会议,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会议,在进行重大的决定的时候,都是要进行召开股东会议的。那么,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是什么样的呢?有没有什么格式要求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一、贷款股东会决议范本 贷款股东会决议 ? 公司 股东会特别决议 时间:年月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内容:关于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万元的事...


·民法总则可变更删除的条款有哪些
    民法总则可变更删除的条款有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一、可变更删除的条款有哪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


·一、醉驾上高速罚款多少钱,如何规定的?
    一、醉驾上高速罚款多少钱,如何规定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几种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几种 一、债务清偿的途径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 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 2、特殊途径 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