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算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算的?一、拆迁政策
拆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拆迁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三、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一)一般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 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四、政策法规
1、《农村房屋拆迁规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主要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各地方政府都出出台了本地区具体实施意见、细则、办法等农村房屋拆迁实际上是征收集体土地后将房屋等地上附着物一并征收,其的补偿方式主要也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但是补偿标准上农村集体土地上拆迁并不参考周边房屋市场价格,而是参照房屋重置价格,一般来讲很多地方对重置价格都有相应的规定,很少参照评估价格,即使评估也是评估房屋重置价格,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相对来讲是比较低的。
2、《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1)申请拆迁的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和实施房屋拆除单位的相关资质(或资格)证明及委托合同;
(2)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摸底调查明细表,以及补偿安置费用概算;
(3)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安置房屋的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
(4)对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方案;
(5)计划实施动迁的时间、步骤、措施;
(6)文明拆迁、安全拆除责任书及安全保障措施,拆迁现场防治扬尘污染及垃圾清运方案;
(7)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处、派出所协调配合方案;
(8)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预案及措施。
以上就是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算的这个问题的解答了。总的看来,房屋拆迁首先会根据房屋的面积进行补偿,另外政府还会提供一定的安置补助费或者周转费。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政府还会给予一定的奖励金。我们提醒,由于拆迁涉及您的根本利益,因此您在签订文件时一定要仔细审核,以免给您造成损失。



·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


·公司注册要什么材料和流程步骤
    公司注册要什么材料和流程步骤 创立一间公司,想要使其成为一个真实合法的企业,就要经过合法有效的公司注册流程步骤,遵照法律要求的步骤执行,最终合法取得公司所需的全部证件,一间公司才算注册成功。公司注册要什么材料和流程步骤,是每一个创业者最关心的内容。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帮助您。 一、准备材料 (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


·公司法167的规定的释义是什么?
    公司法167的规定的释义是什么? 公司法的第167条是关于公司法定公积金的提取问题,关于这一问题我们都知道公司的法定公积金是必须提取的,它跟任意公积金不一样的,那么关于公司法167的规定的释义是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出来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


·开设空壳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开设空壳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


·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是什么?
    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是什么? 大型集体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量是非常大的,当自有资金不能满足时,其就要对外融资。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和证券等都属常用的融资方式。一些大的集体公司为了提高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风险,会制订相关办法,那么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一则范文了解下吧。 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资...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吗?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吗?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应当向法人代表报告,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财务审计报告是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即计量,记账,核算,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二、有关控股股东的法律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注册法律具体事什么内容?
    公司注册法律具体事什么内容? 一、公司注册法律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公司名称组成: 北京(北京市)+太平洋+科技+有限公司 太平洋+北京(北京市)+科技+有限公司 太平洋+科技+北京(北京市)+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市)为行政区划; 太平洋为字号,为减少重名,建议您使用三个以上的汉字作为字号; 科技是行业特点,应与您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主营行业相...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非上市公司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允许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私自售卖转让公司的股权。那样就会造成违反的行为,会在我国法律上构成罪名。但是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股权通常是流动的。为了避免非上市公司造成犯罪的行为,所以我国法律对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了限制。那么我国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都有哪些?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什么规定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