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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1、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2、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3、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6、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区别
    一是犯罪目的和罪过形式相同。这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上的相同之处。即两罪的目的都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并且都是直接故意犯罪。此案被告人的目的就是“抓赌弄钱”,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恶劣目的昭然无疑。
     二是侵犯的客体基本相同。这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重大相同之处。两者同属侵犯财产罪。抢劫罪所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敲诈...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又称犯罪客观要件,是指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客观外在表现。犯罪客观方面具有如下特征:
    1、客观性。犯罪活动是人的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能被人所直接感知。
    2、具体性。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客观方面要件,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客观方面的要件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


·取保候审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刑事附带民事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过了 怎么办?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两年的起算点,有以下几种情况: 1、若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若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超过两年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通常有如下处...


·刑事附带民事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过了怎么办?
    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两年的起算点,有以下几种情况: 1、若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若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若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超过两年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通常有如下处...


·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是指违反法律并具有社...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
        1、主观目的不同。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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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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