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 关于 2013年1月1日之前生效的裁判申请再审期限如何计算的问题,原则上应以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计算的申请再审期限为基础,具体应以申请再审期限至2013年1月1日是否届满为标准,区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申请再审期限至2013年1月1日已经届满的案件,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再审的,应不予受理;
(2)申请再审期限至2013年1月1日尚未届满的案件,应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剩余申请再审期限少于六个月的,不论依据何种事由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期限一律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计算。
2、剩余申请再审期限超过六个月的,除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申请再审的以外,申请再审期限计算至2013年6月30日。
3、剩余申请再审期限虽然超过六个月,但是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申请再审的案件,申请再审期限按照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计算两年。
二、受理阶段对于申请再审期限的审查标准 关于在受理阶段如何审查申请再审期限的问题,对于2013年1月1日以后生效的裁判,当事人在裁判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的,不必区分所依据的事由,均符合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规定。如果当事人在裁判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申请再审,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须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申请再审。
2、应书面说明所依据再审事由的发现时间,并提交相应证据,以便审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是否超过六个月。
3、应提交支持再审事由的新证据材料并说明该新证据材料足以推翻原裁判的理由、证明原审主要证据系伪造的证据、原审依据的裁判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证据,或者审判人员枉法裁判的刑事判决或者纪律处分决定。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再审申请书期限是以6个月为界限的。如果当事人不服从一审的判决可在6个月内提起再审的请求,当然再审的请求也要合乎常理,主要还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不可因谋取自身私利而提起再审。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在我国房产交易中,房屋出售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才能算合法的交
    在我国房产交易中,房屋出售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才能算合法的交易,而一般情况下,安置房是没有房产证的,需要自己进行办理。在房屋持有人办理了房产证后,房屋才能买卖交易。那么,安置房是什么性质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就为您解答。 一、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能作为遗产分配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能作为遗产分配吗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近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造成死亡,事故责任者要支付给死者家属一定数量的赔偿金,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在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金后,因...


·驾驶人在酒后、甚至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由于会出现精神亢奋
    驾驶人在酒后、甚至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由于会出现精神亢奋、思维和视觉模糊、反应能力下降等症状,因此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有的机动车辆都必须购买交强险,那么,醉驾强制险可以赔偿损失吗?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是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二、车辆事故处理程序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


·汽车超员怎么处罚
    汽车超员怎么处罚 针对汽车超载的情况,我国主要是对运营客车和货车超载作出了规定,而要是私家车、小轿车超载的话,则一般是按照运营客车超载的规定进行处罚。下面,我们将在区分不同的汽车为您介绍超载该如何处罚。 一、汽车超员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


·泉州医保可以自己交吗,医保的报销范围是?
    医保是社会强制性购买的保险,购买了医保就可以享受国家的一些住院补助和报销。作为劳动者,医保是由单位代扣代缴,分为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那么当劳动者离职后,在泉州医保可以自己交吗?下面我们可以根据下文来做个了解。 ? 泉州医保自己怎么缴纳 1、无工作单位的人 无工作单位的人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行驶扣几分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行驶扣几分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对交通的压力也是很大的,尤其是在一些机动车较多的城市中,可以说各个路口都设置有信号灯,虽然作用不太大,但也是可以适当减缓交通压力的。那现实中要是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行驶扣几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行驶扣几分 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如何认定?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如何认定? 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有些机动车驾驶人却因为法制意识淡薄,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而逃或者驾车逃逸,以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由于肇事逃逸使事故现场不复存在,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或者无法认定,所以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者承担全...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