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一、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
实践中,也有不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选择以“债转股”的方式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其安排主要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先向目标企业提供一笔贷款,并且约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权选择将该等贷款形式的债权转换为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者要求目标企业到期归还借款本息。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债转股”模式下的债权投资部分是否属于“发放贷款”业务并没有明确。从法律关系上,两者应当都属于债权性质,似乎有违反《委托贷款征求意见稿》和107号文之嫌,但是,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明确将“可以转换为所投资企业股权的债券性质的投资”明确排除在禁止行为之列,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于“债转股”模式还是有认可度的,我们认为,也不应当简单地将该等“债转股”的安排都认定为“发放贷款”业务而予以一概禁止,需要在个案中从债权转换为股权的实现条件、还款的具体安排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创投企业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在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
(二)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企业债券,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创投企业所持股份不在此列;
(三)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
(四)贷款进行投资;
(五)挪用非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六)向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但创投企业对所投资企业1年以上的企业债券和可以转换为所投资企业股权的债券性质的投资不在此列(本款规定并不涉及所投资企业能否发行该等债券);
(七)法律、法规以及创投企业合同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
二、私募基金的推出方式是什么?
(1)公开发行上市:这是私募基金的最优结果。
(2)售出或并购:在投资之前确认的未来不确定性较大,可考虑在适当时机将其出售或进行并购。
(3)资本结构重组:指的是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过使投资标的再借款或增资扩股并向公司股东分配特别分红来重新组织资本结构。通过投资标的再借款,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可以将受资公司的股权债务比例调整甚至超过最初进入时的水平,这样可以债务代换股权而把现金分给股东。资本结构重组能够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变现一部分股权而由此实现一种退出,但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同样会保留一部分股权,所以此类退出方法只不过是部分退出。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目前最活跃的私募基金,它将非公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证券二级市场(包括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它是与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募基金”(如开放式基金)相对的一种方式。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对私募基金的管理还存在法律盲区,对于私募基金能否债权投资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操作中,私募基金进行债权投资的情况很多。这样做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一旦债权无法实现,那么私募基金的收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作为投资者,应该定期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了解基金运行情况,以便控制好风险。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证据
     在当今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社会,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生活方式变得十分自由,离婚不再被人看不起,而是一种正确的生活方式。因此离婚率也是越来越高,诉讼离婚也变得越来越普遍。而在诉讼离婚中,人们最为关注的就是财产的分割,在分割财产过程中是需要一定的证据加以支撑自己的主张的,那么诉讼离婚财产分割证据有哪些呢? 一、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根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


·离婚财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就拥有了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在之后选择了离婚,这些共同财产是要进行分割的。以房产为例,夫妻离婚之后,有可能一方会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那离婚财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在以下为您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1、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四)被告被监禁; (五)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下列情况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


·离婚财产能留给小孩吗?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顾是哪种方式,分割离婚财产都是双方需要妥善解决的。有些夫妻,本着好聚好散的想法,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经济条件,选择将离婚财产不予分割,而是留给孩子。那么离婚财产能留给小孩吗?下面我们就这个热点问题和您谈一谈。 一、离婚财产能留给小孩吗?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


·男方有家暴的话该怎么离婚
    男方有家暴的话该怎么离婚 男方有家暴的话该怎么离婚?一般来说,男方有家暴,女方想要离婚的话,多会遭到反对,甚至被打,因此只能选择起诉离婚,还要注意采取法律手段避免对方的暴力行为,至于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法院的判决是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的。 一、男方有家暴的话该怎么离婚 可以和男方协议离婚,这样省事;如果男方不同意,先固定男方有家庭暴力的证据,之后提起离婚诉...


·打离婚官司一般多久判离婚
    夫妻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最终其实不是一定就会判决夫妻离婚的。但对于当事人而言,肯定是能够离婚是最好的了。因此,也就有人在问打离婚官司一般多久判离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打离婚官司一般多久判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


·一般打离婚官司律师费多少?
    一般打离婚官司律师费多少? 律师费用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会根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职业素养、经济状况等由双方协商确 定;北京律师收费相对比较高,但律师之间收费差异也不小,有的律师一个离婚案件一审收费二、三千元,有的却能达到...


·我们国家是是一个法律制度完善的国家
    我们国家是是一个法律制度完善的国家,对于误工费我们国家是有着明确的说明的,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意外不能够工作的话看,对我们造成意外的一方是要向我们赔偿误工费的,误工费简而言之就是耽误工作损失的钱。那么误工费如何确认? 误工费赔偿的裁判依据是什么? 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