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经营范围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经营范围
中基协《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对于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的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不予登记。”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中基协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字样,但并未明确经营范围不得包括哪些字样。《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指引》要求,私募管理人申请登记时,律师应对申请机构是否按规定具有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资本金等企业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发表意见,但对资本金的金额并未提出具体要求。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法律法条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第六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第七条规定,登记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申请登记期间,登记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基金业协会并变更申请登记内容。
第八条规定,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第九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第十条规定,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上文详细阐述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经营范围和法律法条,不难看出,我国对经营范围应包含的字样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如果您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这方面的业务,除了要具备基本的金融知识之外,还要能够懂得如何处置各种突发性的投资状况,这样才不会让当事人的利益受损。



·在我国车被高空坠物砸坏怎么办
    有很多高空坠物的受害者其实更多的是承受来自给精神上带来的伤害,因为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人都有一种根本就没办法维权的感觉。甚至因为高空坠物都直接造成了当事人死亡的这种最严重的情况,在现有的案例当中也有家属自己承担相关后果的。因此很多人自己的车辆被砸坏了以后,肯定也非常疑惑在我国车被高空坠物砸坏怎么办? 一、在我国车被高空坠物砸坏怎么办? 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


·照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情形来看,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房地产
    照目前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情形来看,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当中二手房的交易量还会呈现一个持续上升的状态.因为说句实话,很多的二手房和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性价比真的是非常合适的.问题是您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规避相关的风险.我们以黑龙江为例,帮助您介绍一下黑龙江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黑龙江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1、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


·毒贩判15年可以假释吗还需要交钱吗
    理论上,判多少年就应该坐多少年牢,不过在劳动改造过程中,可以根据表现有可能被减刑或者假释,但最少要坐一半以上时间。法治社会一切以律条为主,交钱是无用的。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百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百分子,在执行期间,如...


·醉酒驾驶摩托车罚金收取多少?
    醉后驾驶摩托车罚款多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


·我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是很严格的,对醉驾更是如此,醉驾被抓后情
    我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是很严格的,对醉驾更是如此,醉驾被抓后情节较轻的都要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情节严重的更是会被判刑。醉驾后所驾驶的车辆会被交警部门扣留,驾驶证也会被扣押,一般来说醉驾后的车辆多久可以提出? 一、醉驾后的车辆多久可以提出 交罚款,拘留到期后取车就可以了。 交罚款,拘留到期后取车就可以了。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喝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档次,...


·不按时交房怎么办
    在购买期房的时候,最担心出现开发商不按时交房的情况,这样就会打乱自己的计划,有可能造成一些损失。但就购房者来讲,若真的出现了这样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发商不按时交房怎么办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工费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人伤护工费标准是多少?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护理人员...


·交通事故责任人处理情况流程
    对于交通事故是现在越来越常见的一种交通情况了,因为驾驶人的疏忽和违章驾驶就会造成自己或者是他人的人身损害,甚至是更加严重的情况的,但是对于已经发生了的,那么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人处理情况也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走的,现在,的我们就带你看一下交通事故责任的的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责任人处理情况流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