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邀请招标时间是多久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邀请招标时间是多久?具体是时间是怎样的

一、邀请招标程序各需多少天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以下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并从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一)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

  (二)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选取;

  (三)采购人书面推荐。

  采用前款第一项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采用第一款第二项或者第三项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备选的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两倍。

  随机抽取是指通过抽签等能够保证所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机会均等的方式选定供应商。随机抽取供应商时,应当有不少于两名采购人工作人员在场监督,并形成书面记录,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邀请书应当同时向所有受邀请的供应商发出。

  第十五条,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至四项、第六项和第八项内容;

  (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三)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

  第十六条,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应当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十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公开招标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可以合并发布,招标文件应当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二、邀请招标的特点

邀请招标能够按照项目需求特点和市场供应状态,有针对性地从已知了解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具有与招标项目需求匹配的资格能力、价值目标以及对项目重视程度均相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有利于投标人之间均衡竞争,并通过科学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实现招标需求目标,招标工作量和招标费用相对较小,既可以省去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程序(招投标资格审查)及时间,又可以获得基本或者较好的竞争效果。

但是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少,竞争开放度相对较弱;受招标人在选择邀请对象前已知投标人信息的局限性,有可能会损失应有的竞争效果,得不到最合适的投标人和获得最佳竞争效益。有些招标人甚至利用邀请招标之名行虚假招标之实。为此,依法应当公开招标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项目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认定后,方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通过上文的详细内容,我们知道了邀请招标时间是多久。所谓邀请招标,从字面解释可以知道,招标人通过发起邀请书的方式来进行招标投标。而这种方式的好处就是可以更有针对性的,找出更匹配的服务商,少走弯路。


·平安车险快速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平安车险快速理赔流程是怎样的一、平安车险快速理赔流程第一,平安保险公司为了方便客户了解理赔程序,制定了车险理赔流程简图,即: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第二,平安保险公司提醒广大车友朋友,一旦发生事故,车险客户最好是在事发地立即拨打平安保险公司热线报案,如何条件不允许的,应该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如果发生盗抢事情,也要及时报案。第三,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对车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肇事者在事故中承担何种比例的责任,是否存在逃逸,是否因其逃逸而致人死亡,是否存在醉驾或者无证驾驶……1、《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对车辆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昏迷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昏迷怎么办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


·作为购房者,在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时应该怎么索赔呢?在实
    作为购房者,在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时应该怎么索赔呢?在实务中,开发商除了逾期交房以外,还可能会出现作出虚假错等违约行为,这些都增大了购房者买商品房的风险。那购房者应该如何防范商品房的买卖风险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该如何索赔 购买商品房期房时,房屋正在建设过程当中,由于施工中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都有可能造成竣工时间推迟。购房者在体谅开发商的...


·伤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伤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二手房的交易费用包括哪些
    二手房的交易费用包括哪些 收费项目出售方购买方收款人: (一)印花税0.05% (二)手续费5元平方米(上下家各付一半) (三)契税免交普通住房1.5%,非普通住房3% (四)权证登记费免交100元 (五)权证贴花免交5元本 (六)地基图免交25元--192元 (七)代理费1%,1%中介机构或经纪公司 二、二手房过户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从二手房买卖的程序和步骤...


·撞擦伤别人车怎么理赔
    理赔流程:跟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要求在48小时之内定损,定损单到手之后,接下来可以在任何时候找个修车店将车如果修车费自己还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话,可以双方协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