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社保个人缴费多少比例?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社会保险实际上是作为各位朋友看病和以后养老还有怀孕,工作中受伤和失业时等方面的一个重要的保障的,因此社会保险对于您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而且在办理社会保险时也是很方便的,至于社保个人缴费多少比例以下会为您介绍。一、社保个人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0.8%,个人缴纳0.2%。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个人缴纳的,全部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二、社保个人办理
?1、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2、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3、单位未交社保个人该怎么办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就可以在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养老保险缴纳手续。4、再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上述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以上内容就是关于社保个人缴费多少比例以及办理这个问题的相关回复了,其实简单的说在办理社会保险的时候是有两种情况的,分别是公司办理和个人办理,但是不管是那边都是需要提交个人的信息去社保局审核检查的,至于缴费比例在公司的就会个人缴纳的少一些了。



·新婚姻法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为共有财产
    其实从理论上并且从感情上来说,在结婚的时候,有没有房子并不能成为阻碍双方结婚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男女双方结婚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因为双方决定了要携手共同走过一生,即使在结婚以后也是可以共同努力来购买一套房子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新婚姻法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为共有财产? 一、新婚姻法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为共有财产? 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


·二手房买了以后
    二手房买了以后,几年可以再次买卖二手房没有规定买多久可以再卖,可以刚刚买了就卖都可以。不过要注意,由于目前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因此,要是出售这样的二手房,就需要先清偿完银行的贷款才行。只要产权证的名字变更为买受人的名字了,那么想在想将房子卖掉都是可以的,只不过需要缴纳税费,办理过户的税费如下: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满五年唯一一套住宅免征)。2、契税:...


·购买二手房是不可以全额贷款的
    购买二手房是不可以全额贷款的,需要自行支付首付,剩余的钱申请贷款。二手房按揭贷款,一般来说,有这几方面限制:产权证: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或立即可以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入住的商品房;房龄:不超过20年的普通住房和不超过15年的其他房产;贷款成数:普通住房最高8成,而其他房产最高6成;贷款期限:普通住房的房产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其他房产的已使用年限与贷款年限...


·房屋原始取得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房屋原始取得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一) 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


·房子有纠纷但已拆迁了怎么办
    如果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就按照补偿协议约定的内容要求补偿即可。房子拆迁补偿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


·签订二手房合同买家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签订二手房合同买家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是需要承担的,卖方可以单独向买方主张损失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


·在海南买房子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在海南买房子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1、个人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享受契税利率下调到1%。2、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3、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5、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营业税。6、免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以及买卖存...


·婚姻法对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对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