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律师的作用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律师的作用 一、律师在诉讼调解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1、独立于法官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和律师处于不同的法律地位。法官作为裁判者,要准确把握诉讼的争议焦点、准确把握当事人双方的心里症结,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以公平正义为前提,合理促成当事人之间的和解。而律师作为谈判者,也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辅助者,应该运用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做出判断,并且能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从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是法官与律师的共同愿望,诉讼调解即是解决矛盾的最好方法。
2、独立于当事人
律师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其诉讼地位是由其代理权限和律师本身特性决定的。其一,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不是诉讼主体。律师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活动,代为和解、变更、承认、放弃诉讼请求应该征得当事人的特别授权,并且不得与当事人的意愿相违背。其二,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具有相对的对立性。尽管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即要受到代理权限范围的严格限制,又要受到被代理人意志的约束,但律师毕竟不是代理人的“传声筒”,不应对他百依百顺,律师并非没有相对个人独立的意志、不能发表个人见解。
二、律师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
1、律师具有法律专业优势,能引导当事人加入调解
律师是职业法律工作者,通晓法律,易于分辩是非,也很容易与法官沟通,因此,如果想争取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争议,正确利用代理律师的优势,引导律师做当事人工作,便于调解工作的开展。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对立情绪十分强烈,一般很难让他们坐下来进行调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均委托有律师的话,应先引导律师说服本方当事人尽量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还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调解的性质、作用、效力认识模糊。比如有的当事人认为调解是法官在“和稀泥”,或为了偏袒一方;有的人认为调解书没有判决书效力强。针对这些现实情况,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由于其谙熟法律,很容易说服自己的当事人,有利于法庭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2、律师与本方当事人具有信任基础,能促进案件调解。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一般都对自己委托的律师寄予十分的信任和厚望,同样,代理律师的意见,当事人也极易接受。因此,正确利用律师的这一优势地位,有利于调解工作的开展。
3、律师的社会角色决定其能发挥桥梁作用。
一般来说,当事人对自己委托的律师都有较强的信任感,当事人的这种心理特征,决定了律师可以在于对方当事人之间,在与法官之间建立起交叉的桥梁。律师可以将双方当事人具体想法用正确的方法传递给对方,促进双方意见的交流,从而达到意见的统一,律师能及时与法官进行沟通,使法官通过律师全面了解当事人的想法,正确把握调解工作的全局。
4、在调解遇到困难时,律师能发挥疏导作用
在诉讼调解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律师通过分析案情,理顺法律关系,辨析得失,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而使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归结在一起。由于律师是当事人的“代言人”,当事人在心理上对律师有一种信赖和依靠,当事人对律师提出的建议通常能接受,因此,代理律师做委托人的工作,常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当调解陷入僵持状态时,律师的一句话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水到渠成的作用。
5、律师积极参与调解,往往能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实践中,有些案件存在事实不清,当事人责任不明的情况,这往往会造成案件久调不决,致使诉讼拖延,效率低下。而有了律师积极参与调解,当事人往往能够在律师的帮助下分清利害关系,迅速的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达成后,律师往往能够指导自己的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律师给自己的当事人仔细分析各种行为所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后,当事人一般都能够自觉地履行调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问题。
关于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律师的作用问题的解答如上所述,律师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民事案件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在案件调解过程中能够帮助当事人理清双方的优劣地位,给当事人提供更合理的解决方式,对当事人进行适当的引导,这样更有利于案件调解的成功。



·军婚出轨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军婚出轨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实践中,对于出轨行为的定性其实比较模糊。有的情况下出轨可能会被认定为重婚,而有些时候可能只会按照与他人同居进行处理。1、在现役军人配偶出轨行为构成重婚的时候,此时可能构成的犯罪就包括了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一般是按照破坏军婚罪来进行处罚的。一般是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现役军人配偶出轨行为仅仅认定为同居行为的,...


·离婚女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在现实社会中,夫妻没有感情或者感情破裂,两人离婚了也不愿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有很多。抚养既是法定责任,也是法定义务。从道德层面来看,不抚养小孩的父母也会容易受到道德的谴责,父母必须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给自己的孩子。那么,离婚女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请看下文。 一、离婚了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


·男女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男女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男女要是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领取结婚证而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那么构成事实婚姻要么属于同居关系,不管是哪种情况下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很不利的,由此办理登记结婚还是很有必要。那一般男女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男女登记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


·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必须要小心谨慎。不过离婚的原因也是因为各种各样的,有些夫妻在结婚以后很短的时间内就提出了离婚,这其中的原因我们先不讨论。但是不管怎样,即使结婚半年,那么离婚的时候也会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的就是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一、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离婚,只能要求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要求分割对方...


·新婚姻法单身生育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一、单身生育的法律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法律没有单身生育的规定,法律术语叫未婚生育,未婚生育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权利是一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是什么? 关于婚姻问题是很多人比较关注的问题,你在婚姻过程中民事纠纷,解决好婚姻问题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幸福感,因此,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于婚姻问题有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保证人们的利益不受损失,那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离婚时分割财产的原则有哪些
    要是夫妻结婚时间比较短的话,那一般在离婚的时候基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要是存在共同财产的话,那离婚的同时就需要分割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如果由法院对财产分割做出判决,那就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究竟离婚时分割财产的原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分割财产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少年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法律是充分尊重和保护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安全,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结...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