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社保怎么补交?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现在国家社会保险制度下,城镇职工退休后若是想按月领取退休金以保障退休后的日常生活,需要满足缴费年限的相关需求。若是缴费年限不够的话,是没有养老金领的,这时候就需要补交。那么个人社保怎么补交呢?接下来下文中我们将为您具体解答。

个人补缴社保、工龄补缴人员说明

一、退休年龄:女:干部为55岁退休、工人为50岁退休。男:干部、工人均为60岁退休。

二、缴费年限:

1、养老部分:男、女均最低缴费15年。

2、医疗部分:男最低缴费25年、女最低缴费20年。

三、补缴年限:自1992年10月起至今,都可进行补缴;1992年10月至1997年12月为过渡性,(具体人员审核档案后,才可确定适合补缴哪年保险)

四、缴费人员类别:

1、本市非农业户口的人员(本市城镇):男、女缴费均够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时可享受每月领取养老金及医疗待遇。

2、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男、女缴费均够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时将个人账户的金额和国家补贴一次性返还给本人,同时,不享受每月养老金及医疗待遇。

3、外阜非农业户口(外阜城镇):

⑴在本市打工时,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该职工退休时,可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并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⑵在本市打工时,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退休时该职工也可回原籍办理退休手续,并把本市的缴费记录转回该职工原籍,根据当地政策,该职工享受当地的养老及医疗待遇。

4、外阜农业户口:在本市打工期间,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该职工在退休时将所缴金额个人账户及国家补贴一次性返还给本人,且不享受养老和医疗待遇。

五、补缴人员类型:

1、自工作之日起到现在从未缴纳过社保,且自缴费之日起至退休缴费年限不够的人员;

2、自工作之日起,原工作单位已给缴纳社保费,从单位出来后自己未继续缴纳社保费,且现在缴费年限不够的人员;

3、不想间断工龄的人员;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看了上述内容,您知道了个人社保怎么补交了。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交的越多退休后的工资也就越多,虽然将缴费年限补交到最低要求就可以在退休的时候领到养老金了,但是若是想退休后享受比较好的生活质量领到更多的养老金,那补交的年限就越多越好,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试用期提交离职扣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提交离职扣工资怎么办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试用期内,提前3天停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应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应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是指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


·交通事故律师标准收费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是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发生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以协商解决就没必要找交警,要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不能协商解决这时候就可能要打交通事故官司,打官司是需要请律师的,很多人都不知道交通事故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有关交通事故律师标准收费是怎样的内容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作为原告代理人收费方式: 1、 普通收费: 在收取基础费用12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定要双方在场吗?
    在不幸遭遇了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首先会收到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对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很重要的一份文件,有时候它不是当场发,但如果要发的时候当事方并没有时间,那么时候就有个小问题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定要双方在场吗?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当事方的到场情况的要求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当事人没有时间是一件有点小尴尬的事,可喜可贺的是,交通事故认定不需要双方当事人都在...


·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一、购车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怎么办 1、违约金的适用要以约定为前提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违约金...


·撤销仲裁裁决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撤销仲裁裁决需要提交什么材料(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法定情由;(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记单;(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


·工伤复发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工伤复发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 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认定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鉴定结论...


·两个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两个摩托车交通事故纠纷并不少见,但摩托车的定义模糊使得大多数人对及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定义并不清晰,遭遇摩托车交通事故纠纷的应对知识也相对薄弱,本文将为您详细解释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定义及处理流程 一、摩托车事故纠纷属于机动车事故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明确的定性. (1)、机动车 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坐或者用于运送物品...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