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厂房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厂房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

生活中,由于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需要,不少的老工业区的厂房需要被拆迁转移到新的地点。同时,厂房拆迁的补偿也就成为您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那么,厂房拆迁补偿政策是什么呢?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厂房拆迁的法律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

1、设备搬迁安装费;

2、设备重置成新价;

3、停产、停业补偿。

二、厂房拆迁的补偿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一)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其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上海市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3、设备重置成新价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拆迁费用补偿

1、停产停业损失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清楚的规定,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2、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三)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以上就是对厂房拆迁补偿政策的相关介绍了。通过阅读,我们发现厂房拆迁的政策和一般的房屋拆迁政策是有所区别的。厂房拆迁的补偿不仅包括厂房土地的赔偿,还会包括相应的停工费用,机器搬运费用和员工补偿费用等,因此一般厂房拆迁的补偿费用也就比较高。同时,由于补偿费用的计算一般比较复杂,所以我们建议您聘请专业人士进行。


·企业年金提取条件
    相信您对于养老金和公积金都很熟悉,但是对企业年金,相信知道和了解的人不是很多。企业年金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一项福利保障,其中不乏一些人有把企业年金提取的想法。但是企业年金管理条例对企业年金提取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对企业年金的提取也要按照规定来,接下来,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企业年金提取的内容吧。 一、 企业年金提取条件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企业实际,职工领取企业年金...


·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需要提供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需要提供担保吗?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也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就算当事人不主动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


·一、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


·公司股权转让原因通常是什么?
    公司股权转让原因通常是什么?一、公司股权转让原因是什么? 在一个企业运营过程中,为了不断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同时也为了企业更加良好的发展,很多时候都会出现一些变更,一般来说一个公司的成立,都不会只有一个人入股,所有如果中间有股东有其他的考虑,可能就会实行股权转让。 当股东有其他的资金需要时,可能会将自己的股权转让,从而获得一定的资金去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其次如果股东觉得企业运营的...


·公司并购的方法有哪些内容
    公司并购的方法有哪些内容 在企业发展的道路上,大企业并购小企业的情况经常存在,但是公司的并购并非没有选择的,公司要根据自己发展和业务的需要,有目的的选择一些企业进行吞并,从而壮大自己。企业并购也是需要讲究方法的,不同行业的企业涉及的业务板块不同,采用的并购方式也是各不相同的。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公司并购的方法有哪些的相关问题。 一、企业并购从行业角度划分,可将其分为以下三...


·中小企业融资流程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融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中小企业融资准备工作 中小企业融资需要有中小企业融资团队、资料等准备,最关键的是商业计划书准备。 通常,与风险投资公司接触的第一步是递交商业计划书。风险投资商经常接到大量商业计划书,因此,商业计划书必需立刻吸引风险投资商的眼球。商业计划书摘要很重要,做得好可以引得投资商精读计划书全文,做得不好会让他们决定不再浪费更多时间。 一份好的商业计划书是至...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在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一样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法人比法定代表人的概念更广,其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我们在本文中将对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


·公司机密包括哪些方面2023
    公司机密包括哪些方面2023 一、公司机密包括哪些方面 商业机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技术信息 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机密,也被称作技术机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在国际贸易中往往被称为Know-How. 2、经营信息 主要包括:发展...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