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过错责任原则是怎样的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医疗纠纷过错责任原则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过错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法律依据。对于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如果行为人已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即使对他人造成损害,也不必承担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于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或责任人即使主观上没有过错也要对损害后果负责。《民法通则》具体规定了适用无过错责3则的情形'如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损害的、’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等。也就是说,在法定的特殊情况下,只要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则无论责任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责任。
3、公平责任原则。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三条也体现了这一归责原则,该条规“无民事行为能力、现在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公平原则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是司法中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一项原则。
医疗侵权行为应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多数观点认为,医疗侵权行为应适用过错归责原则。理由有,在《民法通则》中,
二、医疗纠纷过责任原则认定
1、 因此医疗纠纷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条也表明过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
2、医疗纠纷过责任原则认定
与过错责任原则相对应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受害人在请求致害人承担民事责任时,应对致害人在实施致害行为时主观上有过错负举证责任。由于医学的高度专业性,让患者及其家属举证证明医院的过错问题无疑是很困难的。2001年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解决了这一问题,其中第四条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实际上确认了医疗侵权纠纷采用过错推定原则。
3、过错推定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时,在某些特殊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的责任,受害人并不需要对加害人是否有主观过错举证,只要加害人不能证明其自身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就推定其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过错推定原则将对过错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使受害人处于更有利的地位,有利于充分维护受害人的利益。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有利于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尽管多数观点同意医疗纠纷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但对医疗纠纷的归责原则同时还存在几种不同观点。有的认为,医疗纠!,动理失;人,时}及匿过奇称行为不存认了在适}推定举证,匪定其婆证责充分维三原则,对医疗医疗纠纷应适用消费者保护法,该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有的认为,医疗纠纷是合同纠纷,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有的认为,在医患双方过错无法分清时,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如在输血感染案例中,以公平责任来分担风险能更好的维护医院和患者的权益。
三、一般情况下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特殊情况下采用过错推定原则: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纠纷过错责任原则其实是民法通则中过错责任原则的延伸,在使用医疗纠纷过错责任原则时,举证一般由医疗机构负责,但是这并不等同说,患者不具有举证权利,患者也应该尽可能提供一些能证明医患关系的材料。发生医疗纠纷时应该尽量寻求法律帮助,而不是自行解决,争取将自己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发生车祸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就需要及时处理车祸,这是需要一个流程的,那么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很多车主发生车祸就慌了,不知道怎么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立即停车。 车辆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怀疑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 【注意】 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立即停车涉及到事故...


·处理交通违章如何扣分?
    处理交通违章如何扣分?交通违章问题算是我们生活中的常见问题了,我们平常开车时一不小心就会违章,尤其是对于刚刚拿到驾照的新手来说更是如此,那么交警处理交通违章如何扣分?下面我们搜集了一些关于处理交通违章如何扣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于喜欢开车并且受到违章扣分的朋友们能有所帮助,一起来阅读吧! 一、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违章,驾驶证是怎么扣分的?扣分规则如下: 1、根据驾驶证使用规定,对...


·驾车撞死人怎么进行赔偿
    驾车撞死人怎么进行赔偿机动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因有关人员实施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就是交通事故,构成交通事故引起损害赔偿责任。那驾车撞死人的该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


·交通事故律师费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谁承担 律师是维护己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当事人为此承担费用,这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是交通事故案件则不然,试想,一个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受害人躺在医院里,肇事者不愿意支付任何赔偿费用,受害人自己不便起诉,受害人家属对相关法规不熟悉,不得不聘请律师代理出庭。尤其是很多受害人来自农村,律师费对受害人而言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通事故案件受害者的律师费也要...


·醉酒驾驶被扣车辆领取流程是什么?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每个公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购买自己的车辆,我国的法律也都明令禁止酒后驾车,如果驾驶员在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处后,醉酒驾驶被扣车辆领取流程是什么呢,一般情况下是在处理完行政处罚后,就可以将车辆领取回来,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 一、领取流程 对于无主车辆或是经通知领取而未领取的车辆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44条规定:对驾驶人逃逸的无...


·人伤交通事故和解协议怎么写?
    人伤交通事故和解协议怎么写?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对于20____年1月15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45000.00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2000.00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


·醉酒驾车拘留多少时间?
    醉酒驾车拘留多少时间?1、《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5)、一年内有醉酒驾...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
    交罚金必须到法院交吗?罚金的缴纳方式是法院开一个罚金的票据,然后你拿着该票据到任意的法院指定银行都可以去交的,银行会给你个回执,你拿着这个回执给法院,并且保留一联以证明自己交了就可以了。迟交的话有可能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缴纳。二、法院判处的罚金没有强制一次性缴完按照刑法规定,罚金,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依法判决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的一定罚金数额的刑罚。但是罚金不是强制必须一定要一次性缴...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