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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绑架罪的一罪与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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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绑架他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根据这一规定,行为人在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适用绑架罪的加重法定刑处罚,而不能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实践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有三种情形:一是在绑架过程中因遭到被害人的反抗而杀死被绑架人;二是绑架行为实施后勒索财物或提出其他不法要求之前杀害被绑架人;三是因勒索不成或非法要求得不到满足而杀害被绑架人。对于行为已勒索到财物或者已满足不法要求后释放人质时,为了灭口或出于其他目的杀害被绑架的,是否属于上述杀害被绑架人的情形;一种观点认为此种情形具备数个独立的犯罪构成,应数罪并罚;另一种观点认为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绑架罪一罪处罚。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因为根据刑法理论,在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符合独立的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虽然在理论上应以数罪论处,但是由于在绑架中常常伴随着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发生,而且刑法对绑架罪规定的法定刑高于故意杀人罪。这样将故意杀人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有利诉讼。根据这一立法精神,对发生在犯罪既隧后或者发生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都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对于行为人在绑架行为实施前就已杀害他人,后以死者为人质,谎称死者仍活着向死者亲属勒索财物的,应如何处理?是以故意杀人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或者是以绑架罪一罪论处,或者是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处罚。笔者认为:绑架罪是双重行为,而在行为人将被害人杀死后勒索财物的,只有勒索行为,缺乏绑架行为,不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所以,以故意杀人罪和绑架罪数罪并罚不可取。如果以绑架罪一罪论处,因为绑架罪侵犯的主体之一是人质的人身自由权,上述案例所谓的“人质”已经死亡,其人身自由是不可能受到侵犯的,因此以绑架罪论处也是不可取的,综上,本案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处罚是比较合适的。因为谎称人质活着而勒索财物的与诡称他人遭绑而勒索财物的以敲诈勒索所论处的情形是相同的。


·砍伐自家种的树,是否构成犯罪
    森林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具有生态、社会和财产的多重属性和价值,不仅属于林权所有人,更属于国家和全社会。 我国森林法明确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使是采伐自家种植的林木,也应当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否则被视为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屋前后个人所有的零星...


·什么是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它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由单位内部成员实施的犯罪,必须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其负责人员决定实施。 3、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单位犯罪应注意如下问题: 1、单位的性质不影...


·故意伤害的罪与非罪
    认定故意伤害罪的标准是轻伤以上,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或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


·“其他罪行”的理解和认定。
        这里的“其他罪行”是否包括同种罪犯的问题,是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长期争论的一个问题。《解释》为了统一认识,作出了是“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的罪行”的规定。笔者认为《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理由是:第一,所谓限制解释,就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失之过宽,不符合立法本意,故将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以正确...


·未成年人的资格刑适用
    资格刑的主要种类是剥夺政治权利。作为对政治权利的通常刑法上的理解,分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领会、游行示威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的权力四部分,剥夺政治权利实际上就是剥夺公民在国家一切政治生活中的发言权。
      对未成年人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世界各国是不同的,《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8...


·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存在,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是指违反法律并具有社...


·精神病人犯罪,可以要求其监护人赔偿吗?
    按照《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这也就是生活中常说的,精神病人不犯罪了。 但需要注意的是,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后,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必须经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确认之后,才能确定其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精神病人,在犯罪时,是精神正常的,又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


·绑架犯罪情形认定
    1、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被绑架人随身携带财物行为的定罪。行为人利用被害人人身自由被限制而无法反抗的状态将其财物取走的行为不宜定抢劫罪,应以绑架罪从重处罚。 从犯罪的目的看,勒索型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际上也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而抢劫罪的犯罪目的,也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所侵犯的客体也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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