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讨债技巧有哪些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讨债技巧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财产保全达到的效果超乎你想象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是诉讼前或诉讼中,根据原告方申请并在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对被告方的资产进行冻结并禁止转移的行为。债务追讨过程中,债务方常以没钱为由拖欠债务,如能将对方的资产冻结及控制,债权方谈判的筹码将大大增加。另外,将对方的银行账户等资产冻结后,还会给对方的经营和银行信誉造成重大影响。
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起诉前一定要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查,确保证据扎实充分
大多数人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只有证据充分才能胜诉获得法律的保护。对于债务纠纷,法院审查的核心是对债务的真实性。根据深圳各法院的司法审判经验,如民间借贷纠纷,若债务金额较大超过20万的,法院不但要求提供欠条还要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还款记录等等证据,仅凭一张欠条是难以打赢官司的。如企业之间的货款纠纷,一般需要提供合同、采购订单、送货单、对账单、发票、还款记录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法院需要原告提供原件予以核查,无法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传真件的法律效力也常常存在争议。因此在诉讼前,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查,对有证据缺陷的材料应当及时进行补正,不可贸然起诉,起诉后想对证据进行补正的难度就十分大了。
三、两年的诉讼时效不可超,过期诉讼将丧失胜诉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债务的诉讼时效均为两年,超过两年再起诉的,债务人庭审中提出诉讼时效过期的抗辩理由,债权方将丧失胜诉权。
但是如果您债务的诉讼时效过期,又想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的话,可以让对方重新写欠条或书写还款承诺,这样可以达到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效果。
四、如何确定起诉的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债务纠纷案件,除了双方有明确约定争议的管辖法院外,一般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即原告需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被告是个人,可以到其户籍地或其经常居住地(即居住满一年以上)起诉。如被告户籍地为湖南,但来深圳工作已经超过一年,且主要资产及物业都在深圳,则可选择到深圳起诉更为有利。
五、罚息、违约金、利息不要少算
罚息、违约金、利息都是增加债务方违约成本的重要手段,一般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主张。如果合同无约定的,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主张利息;对于因买卖合同产生的货款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0%-150%主张利息。
六、如何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承担还款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仅按现有公司资产对外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责任相互独立,不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常利用这一特点逃避债务,导致债权人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针对此类情形,在债务诉讼完毕后,可另行提起公司清算之诉,如有限责任公司拒绝清算、财务资料遗失或不齐全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恶意转移财产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在借钱之前就应考虑到之后讨债的需要,应当留足相关证据,如规范的欠条等,然后就是依照法律程序,施展讨债技巧,在老赖们转移资产之前,尽快申请资产保全,以争取主动。最后,网依然要再次重申,呼吁文明讨债,拒绝暴利催讨。



·当事人在开庭后还能提交证据吗?
    当事人在开庭后还能提交证据吗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处罚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即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处罚?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要如何量刑处罚 1、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


·机动车交强险费用是多少
    机动车交强险费用是多少为了避免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无力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因此我国强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那么这个机动车交强险费用是多少呢?不缴纳保费,那么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当然就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机动车交强险费用是多少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各种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对于最常见的6座以下的私...


·醉酒驾车出车祸维修费用谁承担
    醉酒驾车出车祸维修费用谁承担醉酒驾车导致车祸这种事情并不意外。因为平时喝醉酒以后,行为人对自己的有一些行为就没有办法控制,更不用说是醉酒驾车了。有的时候醉酒驾车的司机可能自己的意识比较清楚,但是出了车祸以后,交警部门在测量的时候发现司机涉嫌醉驾。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醉酒驾车出车祸维修费用谁承担? 一、醉酒驾车出车祸维修费用谁承担?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款的规定是怎样的?醉驾电动车标准:电瓶车醉驾最高可以判处六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交警拦住醉驾车主,会对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做出判断,属于机动车的,按照醉驾入刑的标准执行。如果经过鉴定电动车是非机动车的,车主最多被罚款。二、电瓶车醉驾造成事故如何确定责任?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


·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员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员多少入刑?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在我们社会整体向好发展的大背景下,孩子上学路上的安全问题逐渐被我们重视。所以校车超载及相关的车祸引起了众多家长的注意。那我国法律规定校车超员多少入刑?下文内容即是对此的详细解答。 一、校车简介 1、定义 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中强调指...


·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能拘留人吗
    一、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能拘留人吗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拘留肇事者。交警部门也是公安部门,因此有权与此有关的事情,采取相应的措施和作出相应的处罚。如行政拘留等。当然,拘留也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交警只能处以行政拘留,是不能直接做出刑事拘留的处罚的。二、发生交通事故应被拘留的情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


·买车完后购车合同还有用吗?
    有用。购车合同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是保证经销商与消费者双方权益的一个依据。注意事项:1.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