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厦门五险一金比例新规定是什么?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随着现代社会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社保基金开始出现缺口的新闻层出不穷,社保基数以及缴费比例没一年都会调整,这个政策的改变又与每个人息息相关,退休的看退休金涨幅,在职的在看每个月缴付的钱以及拿到手的钱比较,今天我们就“厦门五险一金比例新规定”进行相关介绍。


厦门五险一金比例新规定

一、基本养老保险

1、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

(1)本市户籍职工以职工个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14%、个人缴8%。

(2)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本市户籍雇工,以个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业主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本人全额负担;雇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业主缴纳12%、雇工本人缴纳8%。

(3)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可选择以2015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全额缴纳。

(4)农场职工和渔业企业的渔民,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14%、个人缴8%。

(5)从农场和渔业企业分流尚未就业的个人,可以2015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或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全额缴纳。

(6)按照《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一次性缴费的被征地人员,以2413元的60%-100%或“最低工资”为月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缴纳。

2、外来员工

(1)外来员工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

(2)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可按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标准缴纳。

3、减负政策

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部分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厦府〔2015〕377号)规定,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交部分的费率由14%调整为12%,执行减负时间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

二、基本医疗保险

1、本市户籍参保人员

(1)本市户籍职工以职工个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2)本市个体工商户业主,以2015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计缴;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雇工,以个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雇主缴纳8%、个人缴纳2%。

(3)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可选择以2015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1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缴纳。

2、外来员工

(1)外来员工以2015年度“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6%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4%,个人缴纳2%。

(2)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可按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标准缴纳。

3、减负政策

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厦府〔2016〕73号)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执行时间为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

三、失业保险

1、本市户籍职工以及在厦的铁路系统员工,以职工个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

2、外来员工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5%的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可按本市户籍职工缴费标准缴纳。

3、灵活就业人员中的再就业困难补贴对象可选择以2015年度“社平工资”的60%-300%为缴费基数,按2%的缴费比例由本人缴纳。

四、工伤保险

1、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以职工个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

2、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厦府〔2005〕356号)、《关于调整建筑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用途问题的批复》(厦府〔2008〕248号)以及《关于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及其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劳社〔2009〕283号)的规定缴费。

五、生育保险

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4〕100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163号),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参保职工个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7%缴纳生育保险。

六、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6%—12%,个人缴存比例6%—12%。

综上所述,在最近的时间里面,政府也了解到企业与个人的税负比较重,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面拟出台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缴费比例有所降低。不过缴费比例虽然有所下降,但是每一年的缴费基数会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加,企业要关注政策的变化。以上就是“厦门五险一金比例新规定”的解答。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比例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赔偿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大问题,同时也是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实践中,事故的赔偿比例是根据交通事故承担的责任而确定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比例是怎样的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比例是怎样的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


·车辆盗抢险保额是怎么计算的
    车辆盗抢险保额是怎么计算的一、车辆盗抢险保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盗抢险的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际价值是指用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的价格。车辆盗抢险价格需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计算公式为“基准保费 = 基础保费+保险金额 × 费率”。此外,车辆盗抢险价格还与是否为易盗车型有关,比如有的地区易盗车型为帕萨特,有的地...


·随着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
    随着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频发,处理交通事故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所以您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才行。那么,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程序是什么呢?我们搜集了一些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资料,供您参考。 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现场。 (1)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规定...


·协议离婚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协议离婚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协议离婚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5、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爱车。但随之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很多人只知道,车祸给我们的身体造成了伤害,可以要求赔偿。但不知道的是,交通事故对受害者的精神也会造成伤害,而这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 (一)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中,应一并提起精神损害抚...


·山东三轮车醉驾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山东三轮车醉驾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哪条法规?开三轮车的人会不会受到经济处罚以及扣除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者?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者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八周岁,怀孕或老人,还有孩子会不会依据法律依法执行呢?接着来看一下。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一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


·一、吉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谁出?
    一、吉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谁出?吉林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相关的责任人员来进行一个出具,交通肇事中伤残鉴定费在起诉中提出的,谁提出谁预交,一般就是被害人提出,并预交。鉴定后,如果构成伤残等级则由肇事一方出,如果没有则被害人出。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到什么部门做,怎么收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去做,按照鉴定的内容进行收费。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谁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人即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行为或者他人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具体的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谁承担?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一、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谁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包括两类:①侵权行为直接责任人:即交通肇事当事人(自然人);②侵权行为间接责任人:即依法应当对侵权行为...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