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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时能否将被告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以下简称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结期间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主张权利,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针对此条的规定,能否将合同一方当事人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审判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如何应对,值得分析和探讨。审判实践中应区别情况分别裁决:
  一、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所签合同,如相对人在起诉时,债务人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时,不应将签约方的配偶列为被告。但在合同债权确认后,相对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可以申请追加该债务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这样既保证了审判效率,避免程序法和实体法之间操作的矛盾,也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实现。
  二、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所签合同,如果相对人起诉时,负有偿还债务义务的一方已与其配偶解除了婚姻关系,不论负有偿还债务义务的一方已与其配偶是否就所负债权人的债务确定责任主体,法院应当将债务人的配偶列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这样可以避免假离婚真逃债,有效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合同交易的安全。如债务人的配偶能举证证明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即不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举证责任在债务人的配偶及债务人。
    三、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所签合同,负有还债义务,如果相对人在起诉时,签约人本人死亡,就应当将生存签约方配偶列为被告,以确定债权是否存在,并承担偿还责任。但如相对人本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其他继承了遗产的继承人也应当共同参加诉讼,承担偿还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前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后者承担的是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不继承则不承担责任。这是由于婚姻关系既是人身关系的结合,也具有财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的。


·如何提出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
    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要求。 如: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借款1000元,这个诉就是本诉,甲是本诉的原告,乙是被告。...


·常见的民事诉讼风险
    

一、起诉不符合条件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诉讼请求不适当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多久立案?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多久立案? 一、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 《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其他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


·不知道被告经常居住地,在哪个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如果欲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起民事诉讼,应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不同意见,如何提管辖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
立的,裁定驳回。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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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必须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 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没有约定,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法发〔2016〕21号) 第二十二条 引导当事人诚信理性诉讼。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节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促使当事人选择适当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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