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 南京劳动律师南京劳动律师
微信咨询
业务范围

1.劳动法咨询
2.劳动争议仲裁
3.企业劳资顾问
4.企业劳动人事管理
5.劳动法培训
6.工伤赔偿代理
7.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在线咨询
专项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诉前裁定可同时申请保全


www.njLvshi.cn 南京劳动律师网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的同时,可同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授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诉臆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促使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促使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也明确规定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前述民事诉讼法和专利法都明确赋予了申请人在诉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但是专利法没有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的规定,被申请人有可能因法律没有规定而采取转移、销毁、藏匿有关证据的作法,为杜绝类似行为的发生,最高人民法院依民事诉讼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与人可以向人民浡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的规定,在《关于对诉前住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作出可依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同时进行证据保全的司法解释,完善了制止侵权行为的措施,更有利于对专利权人的权利保护。因此,申请人为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利,在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行为的裁定的同时,可向人民法院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提交的证据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状,申请状应详细写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理由。申请理由中应说明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的具体情况。

    申请人递交诉前停止侵权申请状时,应同时提交下列证据:

 ...


·申请诉前裁定可同时申请保全
      申请人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裁定的同时,可同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


·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行为
    下列行为,是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和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一、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二、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三、在...


·判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等同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该规定是指权利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当然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所谓等同特征,是指与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所记载...


·专利侵权合法来源抗辩
    援引“合法来源抗辩”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侵权人确实对被控侵权产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不知情,二是侵权人可以证明被控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 对于“不知情”来说,很难要求侵权人去举证证明一个不存在的事实,因为这一要件往往会被双方当事人、法官所忽略。 权利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首先,权利人是否向侵权人发送过律师函?律师函中必须有明确主张的专利权、被控侵...


·专利权的保护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因侵犯专利权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或者得不愿意协商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专利管理工作部门处理。

    对侵害是专利权行为的处分,可视情节给予:...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
    专利权保全的期限,是指对专利权保全的具体时间。对专利权保全的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仍需继续保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继续保全协助执行通知书。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对专利权保全的时间规定有以下两层含义:

    一、对专利权...


·许诺销售的含义及因此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
     所谓许诺销售,是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的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许诺销售是单方的意思表示,这种单方意思表示与要约不同,第一,可以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作出;第二,内容不需要具体明确;第三,一经作出即已成立,不能撤回或撤销。在新修改的《专利法》中,将许诺销售列为侵犯专利的行为。因此,许诺销售行为也不同于要约邀请,因为其具有法律独立性。
...


南京劳动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njlvshi.cn
电话:025-86309110